文字解读:《惠水县2023年复工复产复业就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州、县“两会”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开足马力、满工满产,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确保完成全年目标,有序推进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为全力抓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复工、重点企业复产复业等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一季度“开门稳”。根据《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3年在建省、州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节后复工的通知》(黔南发改西开〔2023〕3号)工作安排部署,为促进经济加快恢复提振,促进我县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复工、重点企业复产复业工作保驾护航,制定《惠水县2023年复工复产复业就业工作方案(送审稿)》。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惠水县推动县域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县域经济发展趋缓、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困难、产业发展矛盾突出、内生动力不强等,经济发展增长速度不增反降。为此,我县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省2023年重大工程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惠水县2023年复工复产复业就业工作方案》,于1月28日起对省州重点项目及各类规上企业复工复产复业情况开展“日调度”,每天对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实行台账式管理,指导企业和项目抢抓疫情缓冲有利时机,推进省州重点项目及规上企业尽早复工并实现满负荷生产,推动企业营造“抢抓抢干”的良好氛围。
二、起草的依据
《惠水县2023年复工复产复业就业工作方案》的起草,严格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93号)《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3年在建省、州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节后复工的通知》,通过抓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复工、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及房地产投资项目及售楼部复产复业等各项工作,确保2月2日前复工复产复业率达80%,2月6日前达100%,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征求意见情况
县发展改革局将《惠水县2023年复工复产复业就业工作方案》征求了县直各部门及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的意见,共收到各单位修改意见建议1条,采纳1条。
有关部门职责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抓好省州重点项目复工和规上服务业企业复业调度工作,指导推动项目规范有序复工,重点抓好14个节前在建的省重点项目、1个互联网服务业企业、3个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1个租赁和商务类服务业、4个居民服务及修理和其他服务、4个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个教育业企业及2个社会工作服务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业工作,确保在2月2日前复工复业率达80%以上,2月6日前达100%。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抓好规上工业企业及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复业复产调度工作,推动119个节前在库正常生产的工业企业、12个节前正常营业的限上批发业企业、31个节前正常营业的限上零售业企业、35个节前正常营业的限上餐饮业企业10个节前正常营业的限上住宿业企业节后复业工作,确保在2月2日前复工率达80%以上,2月6日前率达100%。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抓好房地产项目复工和商品房销售企业复业。保障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地,重点抓好15个节前在建的房地产投资项目及17个节前正常营业的商品房售楼部节后复工工作,确保在2月2日前复工率达80%以上,2月6日前率达100%。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好农业龙头企业复业。重点抓好 68个节前正常生产的农业龙头企业节后复产复业工作,确保在2月2日前复工率达80%以上,2月6日前率达100%。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抓好稳定就业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调查会、见面会、培训会等方式,重点摸清各企业就业岗位需求及群众就业意愿,搭建就业信息平台,畅通群众就业渠道,在全县范围内做好就业宣传引导,确保群众就近就业,解决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全力确保就业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