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惠水县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2019年4月3日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惠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惠水县人民政府及惠水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的信息公开。

其中由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发布的惠水县人民政府信息:

(一)惠水县人民政府“惠府发”、“惠府令”、“惠府任”和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惠府办发”文件;

(二)惠水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重点工作;

(三)惠水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

(四)非涉密的惠水县人民政府领导活动、讲话;

(五)非涉密的惠水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内容;

(六)惠水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七)惠水县人民政府工作大事记;

(八)惠水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惠水县人民政府公报》(联系电话:0854-6228813)、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gzhs.gov.cn,联系电话:0854-6228813)、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4-6283068)等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由惠水县人民政府授权惠水县人民政府部分部门、直属机构负责发布和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二)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报告;

(三)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四)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五)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六)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惠水县人民政府的其他信息。

由惠水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发布和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基本情况;

(二)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三)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执行情况;

(四)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

(五)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六)招商引资重点推介项目;

(七)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

(八)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九)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

(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

(十一)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

(十二)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十三)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十四)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调整;

(十五)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七)本机关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惠水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的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

(一)政府网站: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hs.gov.cn/,联系电话:0854-5675096);

  (二)政府公报:惠水县人民政府公报(网址:http://www.gzhs.gov.cn/zwgk/zfgb/20022n/dyq_1574245/index.html);
  (三)政务新媒体:“惠水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惠水县人民政府网“新浪微博。

二、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惠水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惠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县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一) 受理机构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惠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咨询电话:0854-6228813

传真号码:0854-6228616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涟江街道办事处县府路130号

邮政编码:550600

电子邮件:zfbxxzx@126.com

咨询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假日除外)。

惠水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的正式受理机构为该机关的办公室。

(二) 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到相应的受理机关领取)。采取书面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口头方式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采取口头申请方式的,应当向受理机关当面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正式记录后办理。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惠水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2、审查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4、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受理机关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务信息公开请求的,受理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但受理机关只答复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内容。

(三)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具体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惠水县人民政府及惠水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惠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4)6228813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涟江街道办事处县府路130号

投诉邮箱:zfbxxzx@126.com (此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投诉及意见建议)

接待电话投诉时间: 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惠水县司法局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城北办公区三组团二楼

联系电话:0854—6222184

邮政编码:5506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惠水县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涟江河畔行政办公新区

联系电话:0854—6224558

邮政编码:5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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