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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发布时间:2016-08-26 09:42:21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449477 信息分类: 税收政策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事项名称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事项编码

522731009826423006-006

权力来源

委托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部门

惠水县国税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对象

纳税人

法定时限

20个自然日

承诺时限

10个自然日

许可数量

办理窗口

惠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网上申请

申请条件及
条件依据

纳税人因由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

设定依据

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依据描述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依据描述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申请材料

申请报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示范文本下载: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xls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xls

详细说明延期原因,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支出情况,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

办理流程

1.受理2.核查3.审核4.审核5.颁证与送达

审批收费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不涉及收费

办理公示

年审或年检

办理查询

电话:6225055

电话:6225055

监督投诉

电话:6225055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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