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新区
宜居新区
生态新区
文化新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县政府文件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完善惠水县学生餐(营养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6 19:28:48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554478 信息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12-06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完善惠水县学生餐(营养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属各国有企业: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对20241018日印发的《惠水县学生餐(营养餐)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将《方案》第三部分(管理主体及职责)第一条(县政府办公室)内容中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营养餐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履职情况调度会”,修改为“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营养餐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履职情况调度会”。
    二、将《方案》第三部分(管理主体及职责)第八条(县农业农村局)内容中的“协调‘四统’供应商采购本地优质农产品,积极推动本地优质农产品进校园,助力乡村振兴。”删除。
    三、将《方案》第五部分(管理方式)第一条(定期检查)第三点(进校检查)内容中的“三查经营模式:主要查学校食堂是否实行自办自管、查委托经营或由第三方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坚持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是否遵循非经营性资产‘零租赁’,每年是否定期对自办自管、委托经营或第三方承包经营食堂、校外配餐企业经营情况开展审计,是否存在层层转包、分包的情况。”,修改为“三查经营模式: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严格实行‘自办自管’,是否存在违规转包、分包或‘一包了之’等现象;检查食堂财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或接受外部审计监督。”。
    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惠水县学生餐(营养餐)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5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惠水县学生餐(营养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