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完善惠水县学生餐(营养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554478 | 信息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12-06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完善惠水县学生餐(营养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属各国有企业: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对2024年10月18日印发的《惠水县学生餐(营养餐)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将《方案》第三部分(管理主体及职责)第一条(县政府办公室)内容中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营养餐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履职情况调度会”,修改为“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营养餐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履职情况调度会”。
二、将《方案》第三部分(管理主体及职责)第八条(县农业农村局)内容中的“协调‘四统’供应商采购本地优质农产品,积极推动本地优质农产品进校园,助力乡村振兴。”删除。
三、将《方案》第五部分(管理方式)第一条(定期检查)第三点(进校检查)内容中的“三查经营模式:主要查学校食堂是否实行自办自管、查委托经营或由第三方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坚持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是否遵循非经营性资产‘零租赁’,每年是否定期对自办自管、委托经营或第三方承包经营食堂、校外配餐企业经营情况开展审计,是否存在层层转包、分包的情况。”,修改为“三查经营模式: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严格实行‘自办自管’,是否存在违规转包、分包或‘一包了之’等现象;检查食堂财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或接受外部审计监督。”。
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惠水县学生餐(营养餐)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5日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惠水县学生餐(营养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贵公网安备 522731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