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水县持续抓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集中整治提质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582077 | 信息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11-22 | |
文 号: | 惠府办发〔2024〕33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水县持续抓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集中整治提质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教育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
为严格贯彻各级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和《黔南州持续抓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集中整治提质攻坚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惠水县持续抓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集中整治提质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水县持续抓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
经费管理集中整治提质攻坚工作方案
为严格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和《在集中整治中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上级督导组督查调研、巡视反馈问题情况,以及《黔南州持续抓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集中整治提质攻坚工作方案通知》要求,举一反三,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扎实巩固提升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集中整治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集中整治提质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涉及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级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下设在县教育局,负责集中整治提质攻坚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工作专班下设6个排查组,具体负责对县域内学校开展全覆盖走访排查及集中整治提质攻坚相关工作。
第一排查组:负责检查第一高级中学、惠水民中、中等职业学校、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思源实验学校、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八幼儿园 、第九幼儿园及涟江街道辖区其他学校(幼儿园)
组 长:王友波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王 彪
成 员:县教育督导服务中心1人、县市监局1人、县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1人,濛江教育党委1人
第二排查组:负责检查衡惠高级中学、文星双语学校、美加学校、第五中学、第六中学、濛江实验小学、第四幼儿园、第五幼儿园、第七幼儿园及濛江街道辖区其他学校(幼儿园)
组 长:甘 谊 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余善勇
成 员:县市监局1人、县财政局1人,摆金教育党委1人
第三排查组:负责检查摆金镇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
组 长:刘 刚 县市监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杨 俊
成 员:县教育督导服务中心1人、县市监局1人、县财政局1人,好花红教育党委1人
第四排查组:负责检查好花红镇、芦山镇和王佑镇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
组 长:王兴华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白 荣
成 员:县市监局1人、县财政局1人,涟江教育党委1人
第五排查组:负责检查雅水镇和岗度镇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
组 长:班春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罗兴林
成 员:县市监局1人、县财政局1人,断杉教育总支1人
第六排查组:负责检查断杉镇和羡塘镇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
组 长:何 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长级教育督学
毛登荣 县教育科学研究室工作员(正高级教师)
副组长:杨昌盛
成 员:县市监局1人、县财政局1人,雅水教育总支1人
二、集中整治提质攻坚工作任务
(一)提质攻坚整治重点、工作方式、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
重点围绕“十二个是否、一个专项、一个试点”攻坚提质。
1.围绕“十二个是否”,开展拉网过筛排查。
整治内容:以“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专项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企业监督管理是否到位、食材采购管理是否完善、学校供餐质量是否合格、食品安全监管是否执行、5公开1热线是否运行,供应商是否违法转包、违规分包,采购需求是否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供应商是否虚假应标、围标串标,采购单位是否应采未采、明招暗定,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排查情况”为检视要点,开展过筛拉网式走访排查,对前期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工作方式:县级六个排查组按照片区分工,全覆盖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走访排查,做到排查“有记录”,问题“有台账”,整改“有追踪”。
工作目标:实现全覆盖、全要素排查,确保不少一环节,不漏一校(园)。
责任分工:县教育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督导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一体推进落实。
2.聚焦“一个专项”,完善经费监管机制。
整治内容:聚焦学生膳食经费管理使用等问题,按照银行收取、校财局管、“校—县—银行三方共管”方式,持续稳步完善膳食经费监管机制。
工作方式:以学校为单位,通过银行设置学生膳食资金收支等管理小程序,指导帮助学校将向学生或家长收取的膳食经费直接存入校财局管账户或学校对公账户。
工作目标:确保学校或教师“见账不见钱”,有效控制膳食经费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
责任分工: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教育督导服务中心一体推进落实。
3.探索“一个试点”,推行营养包餐机制
整治内容:参照国家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在普通高中学校,探索试点实行套餐、自助餐等营养包餐机制(全县义教学校已全部实行营养包餐机制)。
工作方式:在全县遴选一所普通高中学校,从营养学角度,结合学生年龄特点科学合理制定、审核学校“带量食谱”,探索推行普通高中学校统一供餐价格,实行套餐、自助餐等营养包餐机制。
工作目标:有效纠正青少年学生偏食行为,杜绝学生因供餐价格不一致产生攀比心理等问题。
责任分工: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惠水民中、第一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一体推进落实。
(二)上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整改措施、工作方式、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
1.围绕学校食堂储物间杂物摆放不规范、表格填写不规范、食材荤素未分开存放等食堂日常管理方面进行排查,重点聚焦与群众切实利益相关,群众可感可及,涉及膳食经费管理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
整改措施:围绕“十二个是否”,开展拉网过筛排查。
工作方式:县级六个排查组按照片区分工,全覆盖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督导检查。做到排查“有记录”,问题“有台账”,整改“有追踪”。同时,对存在问题严格落实逐级审核把关要求。
工作目标:实现全覆盖、全要素排查走访,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责任分工:县教育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督导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一体推进落实。
2.围绕职能部门推进专项整治力度不够,一些专项整治成效不佳。职能部门对学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掌握和督促指导不够深入,有的对当前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把握不准,认为下一步主要工作是抓整改,问题发掘和依法依规查处工作做得还不够,在推动解决县级和学校整治工作成效不足问题方面缺乏有效举措开展自查自纠。
整改措施:县各职能部门要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同时,由县级工作专班牵头,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在“十二个是否、一个专项、一个试点”提质攻坚整治基础上,结合各校实际,形成我县补齐集中整治短板弱项的具体方案。
工作方式:由县级工作专班牵头,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制定县校攻坚计划,组建专班,协调联动职能部门,明确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限期限时完成任务目标。
工作目标:强化部门联动,举一反三明细各方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可操作整改措施,避免排查问题和整治成效浅表化。
责任分工:县级工作专班,县教育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及各镇(街道)一体推进落实。
3.聚力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整治项目,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清除隐患,并做舆论引导。要提高认识,汲取近期发生的一些恶性事件教训,把“校园餐”整治作为后两个月重中之重,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推动全面整改。
整改措施:扎实抓好“十二个是否、一个专项、一个试点”提质攻坚整治基础上,持续推进“五公开”,举一反三持续完善学校食材安全检测体系。
工作方式:督促强化食材监测、验收工作制度,学校要认真履行食材双人验收,定期更换验收人员,并在视频监控下验收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从食材采购到配送到加工各个环节的监测检查制度,强化食材、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配送公司(经营主体)评价考核,加大处罚惩戒力度,对存在配送或供应食材不合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企业进行纳入“黑名单”管理。
工作目标:有效稳步控制或化解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责任分工:县教育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督导服务中心一体推进落实。
4.从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对学生餐食品安全监管进行全面复盘。
整改措施: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从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机制,各职能部门和各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工作方式:持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压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对校园食品安全开展督导检查。
工作目标:有效稳步控制或化解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责任分工:县教育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督导服务中心一体推进落实。
5.围绕排查问题不精准,存在用业务问题当作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进行复盘清理。
整改措施:县教育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主动联动纪检等部门强化分析研判,认真落实问题线索移交制度要求。
工作方式: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提高专业业务水平。
工作目标:避免把业务问题当作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移送。
责任分工:县教育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一体推进落实。
6.围绕上报问题不精准,将业务问题作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报进行复盘清理。
整改措施:强化培训指导,严格按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举一反三对学校排查发现问题进行再梳理。
工作方式:严格落实学校—部门—纪委“三级”审核把关工作要求。
工作目标:避免把业务问题当作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移送。
责任分工:县教育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一体推进落实。
三、实施步骤
(一)拉网过筛排查(2024年11月24日前)。根据“十二个是否”(详见附件1),县级六个排查小组按照片区分工,全覆盖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走访排查。同时,统筹信访接访、热线电话、网民留言等渠道反映强烈的问题,动态收集相关不正之风问题线索。
(二)建立台账(动态更新)。县级排查小组对排查走访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并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排查“有记录”,问题“有台账”,整改“有追踪”,在此基础上,汇总上级反馈、群众诉求等汇总各渠道问题,动态更新汇总建立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集中整治攻坚提质发现问题台账(详见附件2)。
(三)问题整改(2024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对各渠道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或就地整改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或方案)、完成时限等,有序有力推进问题整改,并实行“每周调度、审核上报”机制,学校每周五定期向县教育局上报整改推进情况。部门适时将推进整治攻坚情况报县级工作专班,确保有效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落实。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推动突出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防止反弹回潮。
(四)线索移交(边排查边移交)。县各排查小组,在排查走访过程中,要强化问题的分析研判,对存在的较为突出问题要及时联动纪检部门深挖细纠背后“责风腐”问题,并在纪检部门的指导下,按程序移交问题线索。
(五)复盘总结(2025年1月31日前)。复盘分析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扎实推进“五本台账”闭环管理(问题台账、整改台账、线索移交台账、实事台账、制度台账),各职能部门要形成集中整治情况报告,报县级工作领导小组汇总研究。
四、工作要求
(一)从严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树牢底线思维,风险意识,传导和压紧压实部门管理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扛起校园食品安全重大政治责任,牢牢防范膳食经费监督管理廉政风险,推进全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安全、健康、向上发展生态,切实化解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
(二)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同志领衔,分管负责同志统筹,业务科室和专班(小组)具体实施,上下贯通,横向联动,条块结合,组织研讨集中整治(整改)中存在问题,化解建议方案等,督促各项整治(整改)任务按时稳步有效推进。
(三)形成整治合力。要深刻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树牢“全县一盘棋”意识,各职责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聚焦县级整治(整改)内容,细化整治(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整治任务,确保整治工作一脉相承、融会贯通、迅速见效。
(四)强化督促调度。自集中整治提质攻坚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县教育局坚持每周五定期调度中小学校(园)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县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加强工作调度,对工作进度缓慢、存在突出问题谎报瞒报不报等情况,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将按程序移送纪检部门处理。
附件:
附件1:“十二个是否”46条检视学生餐营养餐情况排查表.xls
附件2:惠水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集中整治提质攻坚发现问题及整改台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