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569222 | 信息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11-11 | |
文 号: | 惠府办发〔2024〕32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属国有公司: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及人员
组 长:徐光信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照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罗 义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罗文林 县政协副主席
杨光智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三级调研员
成 员:左明江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秦 娴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华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选
邹 莹 县财政局局长
郑 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邓 红 县水务局局长
陈国平 县林业局局长
罗秀伦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兰树海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欧阳黔川 贵州涟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海涛 贵州惠水利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王 雄 贵州明惠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碧伦 县水务局党组成员
丁兴荣 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股股长
王文第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工程师
毛祥平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员
王坤义 县水务局高级工程师
王昌凤 县水务局高级工程师
刘 颖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员
岑 皇 县林业局工作员
牟 萍 县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中心高级工程师
田儒晶 贵州涟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员
雷 俊 贵州惠水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洪金荣 贵州惠水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员
张玉泽 贵州惠水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员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地点在县农业农村局,左明江、秦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抓好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全面工作。罗秀伦、兰树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提出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有关项目申报、编制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质量监管等工作,推进项目实施。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碧伦、丁兴荣、王文第、毛祥平、刘颖、王坤义、王昌凤、岑皇、牟萍、田儒晶、雷俊、洪金荣、张玉泽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实行坐班制,组成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统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指挥调度,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项目申报、组织实施、项目监管、组织验收、指导管护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和按时完成上级目标考核任务。抽调期间抽调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抽调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以领导小组意见为准,抽调时间至工作完成为止。
陈照林同志负责统筹抓好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等要素保障工作;罗义同志具体牵头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工作;罗文林同志协助罗义同志负责统筹抓好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二、惠水县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及人员
组 长:徐光信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照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发勇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杨洪厅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贵州惠水经开区
管委会副主任、贵州惠水利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郑 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 华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选
邹 莹 县财政局局长
邓 红 县水务局局长
秦 娴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国平 县林业局局长
樊龙江 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陈安奎 贵州涟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
杨兴隆 贵州鑫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郑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兴隆、冯元墙同志任副主任,罗登龙、樊加权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推进项目实施及举证、备案入库等各项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调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和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占补平衡工作要求,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审查批复、招投标、工程施工、项目验收、资料归档等全过程跟踪管理。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项目资金筹措及拨付。相关镇(街道)负责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项目施工,保障用地、协调纠纷、落实移交管护责任。
(三)强化纪律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履职尽责,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工作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程序进行追责问责。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