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新区
宜居新区
生态新区
文化新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县政府文件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水县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 09:10:00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483940 信息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11-04
文  号: 惠府办发〔2024〕3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水县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水县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属各国有企业:

《惠水县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


惠水县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市监办发〔202482号)有关要求,惠水县作为全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试点地区。为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惠水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切实解决企业群众跑多次、找多人、填多表等问题,提供集成化政务服务,提升惠水县营商环境,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从企业视角出发,聚焦高频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事项,结合惠水实际,拓展事项范围,将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后需同步申请变更的高频事项纳入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事项清单,按照“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高效办结”要求,整合申请表单、减少重复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建立惠水县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一站式新模式,企业营业执照迁移登记后,信息变更与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等形成联办,实现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多跑腿、重复提交资料、耗时长等问题,推动惠水县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实现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网、一次”目标,让企业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最大程度满足企业的办事需求。

(二)服务对象。本省辖区内已登记注册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三)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营业执照迁移登记、注册登记信息变更、基本账户变更、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事项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精准高效。对标企业需求,按照“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原则,推动业务整合、流程再造和审批服务质效提升,着力构建“材料最少、环节最简、时间最短、信息共享”的“一件事”办理机制,抓好“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精准性。

(二)坚持集约务实。坚持因地制宜、资源共享、效益最大的原则,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整合企业迁移登记可并联审批业务不同主体相似表单、材料等要素,集约化做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供给。

(三)坚持协同联动。建立线下受理窗口和线上信息推送与各联办部门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线上线下协同审批。依托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有关部门的办理信息,综窗做好事项受理、材料流转,各部门并联审批、统一出件等环节的无缝衔接,保障审批服务运转顺畅、高效办结。

三、重点工作

(一)推行企业迁移登记政务大厅“一窗通办”。在县政务服务大厅法人综合窗口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叠加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受理功能,设立事前辅导岗、志愿者服务咨询引导,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做好咨询、引导、导办、受理等服务工作。驻惠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优质预约服务。(牵头单位: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州公积金中心惠水管理部、驻惠商业银行)

1. 做好现场咨询解答。相关单位应就纳入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事项办理流程、材料清单、审查要点、常见问题答疑等进行梳理,县市监局负责详细编制惠水县企业变更“一件事”联办审批表、一次性告知单、办事指南等,便于事前辅导和综合受理窗口解答指导答疑。事前辅导岗和综合受理窗口接到现场咨询时,对能够及时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答复的,当场联系转交办理部门,办理部门应当主动靠前服务,进行解释答疑。(牵头单位: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州公积金中心惠水管理部、驻惠商业银行)

2. 做好综窗收件分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接到相关业务办理申请后,应当按照业务部门提供的审查要点和申请材料标准,逐项核对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受理要求的,由综合受理窗口人员收件,转县市监局进行相关业务登记,开展迁移登记办理,业务办结后,将相关业务申请信息推送各部门同步审批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由迁入地涉及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联系迁出地对应部门办理,共享材料、并联审批,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对于不符合受理要求或不在办理范围的,要当场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各部门需在承诺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州公积金中心惠水管理部、驻惠商业银行)

3. 做好一窗发放。各业务部门应当在承诺时限内审核办理综合窗口分流推送的申请事项:对于审核通过的,及时核制营业执照、税控设备、回执单等证照或法律文书,并交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发放;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各部门应当及时通过电话反馈审核意见。涉及需缴费办理的印章刻制、基本账户变更等事项,可由提供服务的刻章机构、商业银行联系企业办理并及时发放相关凭证。(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州公积金中心惠水管理部、驻惠商业银行)

(二)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线上办理。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待全省企业登记注册线上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实现与贵州政务服务网通融后,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达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相关事项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州公积金中心惠水管理部、驻惠商业银行)

(三)尊重企业自主选择。按照“按需组合、一次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企业申请办理企业迁移登记时,可同步选择办理企业税务迁出申请、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等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多头跑、重复提交资料、耗时长等问题,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州公积金中心惠水管理部、驻惠商业银行)

四、成立工作专班

(一)惠水县人民政府成立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试点工作专班(附件1。负责统筹调度推进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落地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及时调度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其中,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做好企业迁移登记线下“一窗通办”相关工作,县市监局负责跟踪调度推进企业迁移登记线上“一网通办”相关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市监局,负责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的制定,具体工作的调度、协调以及督促各部门职责任务的落实,负责联系对接省州业务主管部门,落实工作要求,上报推进情况。县市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门设联络员一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信息收集和材料报送。

(二)部门职责

县市监局:负责牵头制作总体工作方案、办事指南和整合表单,组织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实施,总结工作经验;负责企业迁移登记审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时反馈办理结果。同时,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确保“一件事”试点工作落实,适时向工作专班反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将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纳入综合窗口专窗办理;负责各进驻责任部门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责任部门规范办件;负责加强大厅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宣传氛围;安排专人开展引导、指导、答疑、代办等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配合提供编制办事指南所需的材料清单、流程、审核要点、申请表等材料;负责企业税控设备变更发行,优化业务流程,负责对接市场主体迁出地税务部门,加强沟通,对符合办理的市场主体及时办理,减少企业跑腿次数,提高办事效率,按时反馈办理结果;加强与专班的沟通协作,及时反馈试点运行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及成效做法。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配合提供编制办事指南所需的材料清单、流程、审核要点、申请表等材料,负责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工作,负责对接市场主体迁出地人社部门,对符合办理的市场主体及时办理,按时反馈办理结果;加强与专班的沟通协作,及时反馈试点运行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及成效做法。

州公积金中心惠水管理部:负责配合提供编制办事指南所需的材料清单、流程、审核要点、申请表等材料;负责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工作,负责对接市场主体迁出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对符合办理的市场主体及时办理,按时反馈办理结果;加强与专班的沟通协作,及时反馈试点运行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及成效做法。

驻惠商业银行:负责配合提供编制办事指南所需的材料清单、流程、审核要点、申请表等材料,优化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变更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变更基本账户提供预约服务;加强与专班的沟通协作,及时反馈试点运行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及成效做法。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1020日前)。各责任部门梳理出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申请表单、材料清单、审查要点、办理流程、法定时限、办理时限等内容,专班办公室负责拟定实施方案、汇总编制办事指南和问题答疑。整合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申请表单、材料清单,制作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等内容。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410月—12月)。组织开展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提炼,不断优化完善“一件事”并联审批流程,强化提升部门间的业务配合度,切实保障企业变更“一件事”高效办理、顺畅运行,试点工作落实见效。

(三)宣传推广阶段(20251月—3月)。通过举办媒体体验日等活动,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县政务服务中心抖音等渠道,广泛宣传推广我县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试点工作做法及成效,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惠水品牌。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4月)。全面总结做法经验,固化试点工作成果,建立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标准规范,打造惠水特色,形成惠水经验,力争向全省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高效办成一件事”是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工作专班要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调度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宣传,通过媒体、网站、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渠道,采取动画、短视频、图解等的表述方式,通过模拟办事场景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企业特派员”和“企业之家”网格员走访服务力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需求企业体验“高效办理一件事”,增强企业获得感。

(三)强化协同问效。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专班的部署要求,对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涉及具体事项的业务流程、系统支撑等环节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办公室将依托企业之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大厅随访等评价渠道,将各有关部门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纳入日常监测,对推进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问责问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责任部门要实时向专班办公室反馈试点运行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及成效做法。办公室每月30日前上报整体工作推进情况,1230日前总结试点先进经验做法,报专班和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

附件1.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专班联络员.docx

附件2.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申请书.docx

附件3.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附件4.迁移一件事数据流转示意图.docx

附件5.贵州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省市县三级联络图.xls


政策解读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