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385465 | 信息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3-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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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惠水县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2024年,惠水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更加有力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
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党委(党组)学习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用好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学习培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对干部职工的法治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素质,增强党的思想理论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细化职责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税务重点工作“三张清单”内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4年,党委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次,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1次,主要领导开展学法讲法活动1次。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机制,开展法治专题大学习、大研讨活动,主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学习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和政治理论知识,不断深化法治思想认识,筑牢法治理论根基。二是坚持对法治建设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对法治建设相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导,定期组织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集体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相关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人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坚强保障。三是组织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和重大执法决定一律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集体讨论进行认真记录;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聘请法律顾问对“三重一大”事项提供专家咨询建议,并严格按照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三)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培训。
1.建立健全法治教育制度,扎实开展税务人员法治教育。一是以学促干,扎实推进税务执法资格备考工作,做好税务干部特别是新进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2024年县局举行模拟测试共计20余次,加强学法用法的绩效评估,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兴税平台和学习培训进行法律学习,充分落实学分制度确保每人每年学时不低于60个学时。三是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我局税务干部培训的课程,开展学习培训7次,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认真按照税务总局《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要求,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的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我局现聘请法律顾问1名,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有关决策提供了法律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3.严格规范开展税收执法。我局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税收执法的全程监督。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每次执行检查时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严格出示“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二是加强税收执法的监督与管理,严格落实税收过错责任制。
(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2024年我局不涉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政府职能职责体系更加健全
(一)政府权责事项更加明晰。
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有效发挥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将公职律师配置到我局政策法规部门,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总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进一步加深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基础。三是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抓手,统一执法尺度,注重执法公平性,严格执行《关于发布<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四是创新性质执法方式,落实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行为的公平性、公正度,彰显税务机关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理念,促进税法遵从。截至目前,我单位共对35户纳税人进行“不予处罚”执法处理。
(二)政务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适用“简证便民”,推进征管改革。不断简化办税流程,进一步确保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纳税人尽享快享直享税收便利化改革释放的红利。同时,针对承诺结果不实的情况,主动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须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让利+还责”于纳税人的方式,有效形成“事前一次性告知、事中随机性抽查、事后严肃性追责”的闭环良性工作机制,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地显效。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一是制定“税费服务之家”建设工作方案,成立涉税争议专业服务团队和难题处理团队,着力打响办税服务厅“黔诚税悦”贵人服务品牌;建立首席税费服务专员团队;招募36名税收志愿者,开展“黔诚税悦 志愿前行”税费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开展“服务大提升”行动。将“税收宣传月”作为把握话语权、增强影响力的重要时间点,开展“税法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税收宣传走进‘三月三’”等主题活动6次;要求分局全面走访辖区纳税人,向纳税人缴费人问需问计。
三、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一)政务诚信建设稳步推进。
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制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以社会监督提高履约能力,加强行业自律,已规范化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诚信意识。全方位提升社会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慧化水平,推动政务服务过程更智慧、更便捷。
(二)依法行政更加规范。
一是认真建立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注重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和本级监督相辅相成,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外部监督。强化内控平台监控,防范执法风险。大力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全面规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及时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和行政管理风险。大力营造学内控,用内控,守内控的氛围。同时强化纪检监督监督,规范执法。将减税降费、扫黑除恶、组织生活、民主评议、税收执法权运行等纳入重点监督内容。定期开展包括税容风纪、工作纪律、廉政勤政等作风纪律巡查。针对税收管理风险防控,加强对税收管理员进行集体提醒约谈。
二是深入开展案卷评查。把税收执法案卷评查作为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采取初评和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要求逐户评查,逐项梳理,比对分析,查缺补漏。坚持问题导向,不怕揭短,敢于亮丑,认真查找不足,对发现的问题,无论大小,认真剖析造成问题的成因,深挖根源。针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认真细化措施,明确要求,举一反三,及时针对存在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完善,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在后续税收执法实践中,坚持一以贯之,对存在的问题,避免后续执法中再次出现。
(三)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
认真按照税务总局《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要求,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的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我局现聘请法律顾问1名,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有关决策提供了法律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有效落实
(一)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行政执法全过程。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和执法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办案技能,夯实规范执法基础。
(二)加大重点领域严格执法力度。
一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明执法,对违法行为坚决有力地打击,提高执法效率,优化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得到快速准确的处理。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公开执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增加公众对执法过程的了解。依法行政,确保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避免滥用职权或不正当行为。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做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时,严格依照《西南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违法行为做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决定。确保执法公正公平,确保每个案件和纳税人都受到平等对待。
七、加强要素保障
(一)加强法治人才保障。
一是以学促干,扎实推进税务执法资格备考工作,做好税务干部特别是新进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2024年县局举行模拟测试共计20余次,加强学法用法的绩效评估,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兴税平台和学习培训进行法律学习,充分落实学分制度确保每人每年学时不低于60个学时。三是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我局税务干部培训的课程,开展学习培训7次,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强化执法装备经费保障。
截至目前我局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执法设备基本满足日常执法的需求。
(三)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凝聚基层法治力量。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抓实重点普法内容,增强法治教育质效。组织干部职工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兴税平台和学习培训进行法律学习,充分落实学分制度确保每人每年学时不低于60个学时。三是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我局税务干部培训的课程。
八、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执法力量紧缺的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能已划转至税务部门,相对机构改革之前,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业务量迎来大幅度的提升。二是高素质法律专业性人才短缺。随着税收业务量的增多,税收法治方面的问题也日趋复杂,涉及的专业法律知识也愈加细化,大大小小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九、2025年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的生动实践。二是坚持依法治税,构建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促进公平监管,让执法行为更加透明、更受监督。三是抓好法治人才培养。发挥绩效加分激励作用,制定干部职工考取“三师”资格措施方案,注重法律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壮大法律人才队伍;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培训有效融合,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落实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和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理论教育、党内法规等内容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法治工作能力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惠水县税务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