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321028 | 信息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3-11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芦山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芦山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执法为重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现将芦山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培训重点内容,全面纳入法治芦山建设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方向。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突出创建引领,全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示范创建责任,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引向深入,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夯实基础,为把我镇建设成为惠水县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县职能部门指导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服务型、阳光型、高效型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用法治力量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为营商环境优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执法部门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务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在重大执法前、中、后全过程法制审核。
(五)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
芦山镇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各职能部门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惠水县人民政府机关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惠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强化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六)着力强化制约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强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跟踪督办,确保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设立健全举报信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化。
(七)坚持多元化解,持续增强法治服务效能。
1.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引导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定期召开调解例会,健全了矛盾纠纷摸排、研判、调处机制,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研判、预防和处理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2.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每个村均有4人及以上的调解队伍,镇级配备9人的调解队伍,村级法律明白人176人,实现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2024年调处成功各类矛盾纠纷起282件。
3.强化信访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强化属地责任,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逐级表达诉求。
(八)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建立应急管理社会动员体系,依托现有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等手段,建立健全村(社区)风险隐患信息报告制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到户到人的社会动员体系,确保预案启动、预警信息传递、人员撤离等应急响应措施第一时间落实到镇、到村(社区)、到组、到户、到人。
(九)强化法治保障。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新媒体等方式,提高乡镇居民的法律意识;二是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设立乡镇法律服务站,配备专业法律人员,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三是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持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引导居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四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持续开展民法典大宣传活动。
二、主要负责人推进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政法的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头雁效应”,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推进依法行政
不断健全完善领导体制机制,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定期召开,研究讨论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听取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有针对性解决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依托县政府网站和镇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依法行政动态和履行职能情况,收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群众,保障落实各项政务、党务工作。
(三)抓好整改落实,深入自查自纠
围绕2024年县委第一次法治督察反馈问题,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综治中心具体牵头负责整改落实推进工作,并制定了《芦山镇关于落实惠水县2024年度第一次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我镇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行政执法法治人才保障不充分、权责清单未及时更新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未公示、未按时提交重点问题整治情况资料、未提供研究部署统计工作相关资料”等6个方面问题,经过深入自查自纠,建立整改销号台账,一件一件抓整改,逐项抓落实,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所有问题已按期高质量整改清零。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4年,芦山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系统性不足,学习不够深入不够透彻;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机制不健全,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工作的方式方法还需优化,当面交流、听取法律意见的机会较少;三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持续用力,业务部门与综合执法队之间协调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部门承担法治建设的职能职责未厘清,有的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扯皮;四是农村基层群众法律素质较低,法治意识欠缺,与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差距较大,农民民主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主动学法、懂法、依法的意识不高,存在法不责众的心态,使有时行政执法行为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成芦山镇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二)弘扬法治精神,做实做细普法工作。紧盯普法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创新求变,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做实做优做强做细普法工作。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依法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以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提升,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利化,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委、政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及时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续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机关干部学法,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抓手,积极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努力营造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执法,广大群众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建立大调解格局。深入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全面提升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质效。
(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我镇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打造法治芦山。
(七)加强与上级指导单位沟通联动,借鉴其他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明确法治部门职能职责,统筹协调,精准调度、督促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狠抓整改落实,全面推进我镇的法治建设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