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环境保护局惠水县“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2017年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环境保护局惠水县“六个一律”环保
“利剑”执法专项行动2017年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发〔2017〕64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环保局《惠水县“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2017年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惠水县“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
专项行动2017年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2017年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54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环境保护局黔南州“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2017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黔南府办函〔2017〕37号)要求,结合惠水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贵州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进一步巩固“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成果,推进《惠水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惠水县2017年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惠水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惠水县落实〈贵州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惠水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风暴”专项行动方案》等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二、行动时间
2017年4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
三、行动内容
(一)严查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1.对《惠水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风暴”专项行动方案》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2.对《惠水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惠水县2017年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惠水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惠水县落实〈贵州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惠水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风暴”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以及我县“十三五”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十二件实事,对我县磷化工(川东)、煤矿(金顺)、水泥制造(西南、豪龙)、城镇生活污水(县城一、二期、城北、龙泉、三都、好花红)、屠宰(金芳、大龙)、食品(永红)、酿造(味莼园)等重点行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攻坚行动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3.对突出环境信访问题进行排查,对“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新闻媒体报道和公益组织通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核实、及时处理,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4.对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工业集聚区、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治。
(二)严查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和“六黑”(黑烟囱、黑臭水、黑项目、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对违规排放、污染防治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不及时有效处理等情况进行排查。特别是对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清理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016年底前未完成整改的;2015年1月1日后新建的违法违规项目和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未批先建项目,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2016年“风暴”行动查处的违法企业,采取暗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后督察,重点打击未完成整改擅自恢复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存在侥幸心理继续违法排污等行为。发挥企业在线监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作用,通过监控、监测数据排查违法行为,锁定污染源。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使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进行处理。
(三)严查“小乱散污”环境突出问题企业。对我县以大龙片区为典型的石材加工、以坝区为典型的页岩砖厂、以好花红片区为典型的矿石粉厂三类“小乱散污”企业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违法排污、违反规划四类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到百日攻坚战结束要整合一批、取缔一批、入园一批,达到环境治理要求。
(四)严治城镇“三乱”维护群众权益。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县直各工作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职责,严厉整治城镇、河道、饮用水源、山塘水库等重点区域的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秸秆乱烧,回应群众关切,坚决保护惠水一个“山青、天蓝、水清、地洁”的生态环境。
(五)严查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情况。对贯彻落实《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贵州省生态文明改革实施方案》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查。对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加大攻坚行动力度,适时调度环境问题清单整改完成情况。按照省、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定和《惠水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涉嫌违法违纪、失职渎职、整改不力,环境质量明显下降或发生较大环境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且社会影响恶劣的,要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四、工作步骤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2017年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54号)统一部署,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县“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贵州省“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2017年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在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加强部门合作、司法联动和宣传工作。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参照《贵州省2016年度环保“风暴”执法专项行动考评细则》对各镇(街道)和部门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折算计入年终绩效量化考评成绩。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向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从4月15日起至行动结束,每15日报送一次《2017年环保利剑百日攻坚行动报表》(见附件),每月报送信息2篇以上。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各地工作推进情况,编制工作简报。
附件:1.惠水县 2017年环保“利剑”百日攻坚行动报表
2. 惠水县2017年环保“利剑”百日攻坚行动存在环境问题企业半月报表
3. 镇(街道)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自查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表
附件1
惠水县2017年环保“利剑”百日攻坚行动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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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填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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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出动人数(人次) |
检查企业(家) |
下达执法文书(份) |
立案查处(件) |
罚款 |
整治 |
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办理案件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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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处罚(万元) |
按日计罚(件) |
停产限产(件) |
查封扣押(件) |
关停取缔(件) |
挂牌督办(件) |
环境犯罪(件) |
刑事拘留(人) |
审判(人) |
行政拘留(件) |
行政拘留(人) |
法院强制执行(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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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惠水县2017年环保“利剑”百日攻坚行动存在环境问题企业半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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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期间: 月 日- 月 日 填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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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基本信息 |
存在问题 |
职能部门处理 情况 |
整改资金投入 (万元) |
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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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企业基本信息栏填写企业所在地、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产量。
附件3
镇(街道)、部门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自查问题)
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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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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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数(个) |
整改完成数(个) |
完成率(%) |
正在整改数(个) |
未启动整改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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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展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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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存在问题严格对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清单顺序填报;未开展省委环保督察的以自查梳理的问题上报;
2.整改进展情况具体描述采取的措施、项目、工程等的实施进度;
3.备注可以填完成、推进中或其他情况。
贵公网安备 522731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