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投资促进局职能
根据《中共惠水县委、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惠水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惠党发〔2019〕3号)和《中共惠水县委关于印发<惠水县县级机构改革有关事业单位规范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惠委〔2019〕23号),设立惠水县投资促进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办公地址:惠水县涟江街道办事处纸酒大道行政服务中心8层 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6226628。
一、惠水县投资促进局是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
(二)统筹、协调县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惠水经济开发区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完善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编制和发布招商引资信息。
(三)统筹、指导、组织、参与全县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建立与外来投资者的联系渠道;统筹组织全县重点产业招商活动。
(四)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进服务机制。
(五)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在谈和在建项目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牵头落实县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对外推介、招商、洽谈和签约等工作,并负责协调和解决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统筹指导全县开展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受理和协调处理外来投资者的投诉。
(七)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八)组织参与省、州级重大招商引资宣传推介、投资考察活动。
(九)联系外来投资企业协会、外省驻惠水商会工作。
(十)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单位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惠水县投资促进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6226628
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机关文电收发、公文规范和校对、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保密安全、应急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议的会前准备、会议服务、纪要拟写和督促落实,建立工作任务台账;牵头草拟上报县委、县政府综合性、事务性文稿;牵头负责拟写局机关工作总结;负责政务信息的采编和报送;承担局各类专项经费管理、机关财务、公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目标绩效考核、局干部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办理外事相关工作;承担联系脱贫攻坚、机关党建、统战、工青妇等工作。
(二)项目信息科 联系电话:6533396
研究拟订全县投资促进工作发展规划;分析、总结和计划安排年度投资促进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负责“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上报、信息更新,省州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跟踪调度等日常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和数据统计分析;负责撰写、报送经济运行工作有关材料;牵头负责系统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在谈和签约500强企业投资项目的跟踪调度工作。
负责统筹、指导、组织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编制工作,建立完善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惠水经济开发区建立相应项目库,对项目库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开展项目筛选评估、包装、储备、推介工作。
(三)投资服务科联系电话:6533396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牵头负责来惠水考察客商对接服务工作,开展委托招商工作,建立企业投资信息库;负责牵头组织县级以上重大签约项目评估工作;负责代县政府起草相关合同文本,建立法律顾问审查制度;负责对签约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和服务,建立项目台账,掌握项目动态;负责组织对《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制作投资指南、宣传片等宣传资料;负责承担各类招商活动推介词起草、PPT制作、活动背景设计等活动资料准备工作;负责对接和收集整理党政领导带头招商引资信息;负责对500强国内企业投资动向的研究,建立500强国内企业投资信息库;负责联系协调外地驻惠水商会工作;抓好招商引资宣传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县情和招商信息,并适时更新发布,动态维护更新“惠水县投资促进局”微信公众号。
(四)产业促进科联系电话:6230111
负责研究国内外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情况;负责周边地区和县内出台的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的收集、分析、整理,建立产业政策库,整理分析县及园区产业政策;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政策的起草和政策兑现工作;负责参与县内各行业产业政策的起草出台;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惠水县投资促进局事业编制19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各设主任(科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