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落实河长制 守好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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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惠水县严格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围绕河长制6大任务,不断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机制,为守好护好这一片绿水青山提供了有力保障。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惠水县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每条河设立县、镇、村三级河长、一个县级责任单位,共设县级河长37名、镇级河长53名、村级河长153名、36个县级责任单位、169名河道保洁员,切实做到了河有人管、水有人治。在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水资源管理上,惠水县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的《贵州省省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实施用水总量控制,惠水县2024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17亿立方米内。今年以来,惠水1个省控断面、4个州控断面水质均达到III类及以上,符合省、州要求。

针对河湖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分类施策、分类整治。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三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数据与国家平台联网工作。强化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在确保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方面重点在“替”上下功夫。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协调运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今年来,开展农药市场检查12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店66个次、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开展病虫害防控技术培训、指导10期次,培训农民800余人,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集中宣传咨询活动2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50余人次。

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四乱”排查清理工作,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完善河湖“四乱”问题监督检查,对各镇(街道)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印发《惠水县河湖“四乱”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涟江河进行全面巡查排查,尤其是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未批先建“乱建”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全力遏制河湖“四乱”增量问题。对跨越(穿越)河道建设项目(工程设施)位置和界限审批流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流程均按照要求面向群众,办理窗口设置在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落实各水库行政首长负责人、水库技术责任人、水库专管人、学校汛期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并签订了行政负责人责任书,明确28座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及70个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水库日常管理制度、汛期工作制度。今年实施的芦山河、拉女寨河、冷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涟江、坝王河河道治理工程,建成后,将有效改善当地农业灌溉条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坚持以控源、截污、减排为手段,采取工程与管理措施相结合,进行污水治理。截至目前,共建设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6座,设计日处理规模3.57万吨,建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150余公里。正在建设惠水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双合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能有效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通过市场化服务外包,引进专业公司对分散边远的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按农户分类投放、公司收集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方式处理。按照每5户投放1个240升垃圾桶原则,全县共投放垃圾桶1.9万个,配备垃圾压缩车、勾臂车、摆臂车等环卫作业车辆41辆,实现八镇三办199个行政村垃圾收运全覆盖,全县30户以上自然村寨的生活垃圾清运至各镇临时转运场所,再转运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完成水土治理面积18平方公里,其中:封禁治理2000公顷,经济林种植(蜂糖李)8.6公顷。鱼鳞坝改造1座,岸坡修复完成1300米,滨河步道开挖及碎石垫层铺设1200米,维修滨河步道4处。实施涟江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建设河长制主题公园,完成维修县城两道拦河坝及对县城河段清淤。海里水电站等8座水电站生态下放设施的建设已全部完成,生态流量监测数据也实时上传贵州农村水电应用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实时调度,出现问题能及时调度处理。

落实水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开展水政执法巡查30次,会同花溪、长顺开展联合执法巡查3次,对涉河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严格开展依法治渔工作,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开展执法联动3次,说服、劝返违法捕捞作业人员60人次。开展宣传活动3次,营造了良好的禁渔氛围,增强了全县人民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意识,推动了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进步。(刘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