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村是芦山镇政府所在地,距惠水县城35公里。以原居民点芦山命其村名。辖摆河塘、屯脚、黑神庙、大寨4个自然寨,12个村民小组。全村土地肥沃,气候温和,水资源丰富,适宜种养业的发展。农业以种植水稻、玉米、油菜、小麦为主。以芦山“三宝”(芦山豆腐、面条、菜籽油)闻名。2018年获得“全省文明村”称号。
芦山镇文化记忆馆前身是芦山司遗址,馆内展设“红色芦山、人文芦山、商贸芦山、奋进芦山”四大版块,透过老物件、图片、展板等形式,借助灯光、音效等辅助,再现原味芦山,展现历史芦山,奋进芦山。
芦山屯上寨衙门遗址,也就是芦山司,是明宣德六年承袭卢番长官司司职的卢承恩所建,迄今五百多年历史,是目前惠水县八番十三司唯一现存的规模性建筑遗址。
“文昌阁”系木质结构,状同贵阳甲秀楼,瓦面呈六角,顶尖,占地约90平方米,共四层,高20米;门窗上雕有龙凤花鸟,极为典雅美观。后来当地人又集资重修了“文昌阁。
平安所营盘位于芦山镇芦山村10组北面50米岩石山腰,为一自然溶洞,用石灰岩块石砌筑洞口成为营盘。设洞门为方形,门上从右至左楷书阴刻横匾“平安所”三字。营盘结构复杂,洞内有岔洞,分上、中、下三层,每个洞厅宽40平方米,厅与厅之间有石阶连通,洞门之上有“天窗”可对洞门外形成夹击之势,易守难攻。
芦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位于芦山镇芦山村场上坡,为混凝土结构,三棱椎状椎尖顶。三面碑额部“五角星”及碑面文字均为楷书文字。碑身高3.6米,宽1.4米。碑西南面楷书文字“革命烈士永垂不朽”;西北面文字残损不全;东南面文字“一九六六年四月三日”。碑座为圆形,建造于三级台阶之上,座东北向西南。
芦山花灯(愿灯),是芦山汉族人民在春节至元宵节之间表演的一种歌舞形式。主要分为“过街灯”和“贺灯”两种类型。其中,芦山村、硐口村花灯久负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