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惠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贵州惠水黔伟宏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邓飞云、邹兴洪诉你公司因劳动报酬引起的劳动争议案(惠劳人仲案〔2026〕第101号、惠劳人仲案〔2026〕第102号),因无法联系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我委定于2026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委地址:惠水县濛江街道城北办公区三组团北面一楼,联系电话:0854-6221169。
特此公告。
附件:
应诉通知书(邓飞云).doc
应诉通知书(邹兴洪).doc
延期开庭通知书(邓飞云).doc
延期开庭通知书(邹兴洪).doc
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
贵公网安备 522731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