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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2026)126(宋明秀)

发布时间:2026-07-06 14:48:04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惠不动产告字(2026)12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54-653099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杨支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惠水县涟江街道建设西路白果新区廉租房A栋1单元5层1号

无证,持有出售合同(编号:073)

宋明秀

登记机构:惠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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