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2026)126(宋明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惠不动产告字(2026)12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54-653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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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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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杨支昆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惠水县涟江街道建设西路白果新区廉租房A栋1单元5层1号 |
无证,持有出售合同(编号:073) |
宋明秀 |
登记机构:惠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6日
贵公网安备 522731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