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编号:惠不动产遗失字(2026)084号
蒋伟武,因保管不善,将黔(2024)惠水县不动产权第0020098号不动产权证遗失,坐落于惠水县涟江街道人民北路金域广场7-10楼-1层14号,建筑面积39.99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蒋伟武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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