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和美丽贵州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惠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和美丽贵州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惠水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政治责任,以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为目标,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发展。截至2024年底,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2%,地表水省州控断面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森林覆盖率达63.25%,辐射与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全年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等18家单位印发的《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和美丽贵州建设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一是强化学习贯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学习贯彻。2024年共召开生态环境领域会议23次,其中县委常委会5次、政府常务会4次、县委专题会3次、政府专题会11次。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县工作突出位置,加强谋划部署。印发实施《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七个必须到位”》《惠水县推动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工作方案(试行)》《惠水县林长巡林巡查制度》《惠水县烟花爆竹禁(限)燃区管控工作方案》《惠水县河湖保护管理执法联动机制(试行)》,签订涟江流域、坝王河流域、漕渡河流域、青岩河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梳理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明确和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考核问效。持续将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行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督察整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作为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参考;将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相关情况及是否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干部考察内容,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督查检查和监督执纪重要内容,有力促进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守土有责。四是强化责任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组织实施《惠水县环境保护约谈暂行办法》,对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移交的线索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开展责任追究,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县就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失职失责情况立案27件,追责问责2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1人。县检察院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7家单位制发8份检察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贯彻落实审议意见。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
一是强化工作机制。按照“排查无死角、处罚全覆盖、增量零容忍”总体要求,持续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处置制度,建立形成“县委、县政府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管、行业领域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系统全面查、领域整改推、重点问题盯”的工作思路,分类全面排查,对全县178个问题分类建立整治清单台账,压紧压实部门牵头排查整改责任,确保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排查整改高位推进。二是推动闭环管理。严格贯彻执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制定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及责任单位,确保各类问题扎实推进整改。截至2024年12月底,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的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阶段性完成1个,剩余5个整改达序时进度;2023年贵州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县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我县信访件7件,已办结5件,阶段性办结1件,正在办理1件;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我县信访件13件,已办结9件,阶段性办结4件。三是全力做好督察迎检。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强化风险研判和源头治理,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力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服务保障工作,实现零负面典型及反馈问题数、信访转办件数“双降”目标。四是聚焦典型举一反三。围绕通报高尖坡矿山、翁金天坑、桥洞村旅游项目典型问题全面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创新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和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工作,解决一批违法占林、占耕、占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全县各领域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五是集中整治成效明显。紧扣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和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集中整治主题,印发实施方案,排查发现问题26个,移交问题线索2条,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9件,受益群众约4295人,涉及项目资金85万元,共对12人开展了13人次提醒约谈。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做到“让群众感到就是与去年不一样”。
三、坚持统筹兼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印发实施《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烟花爆竹禁(限)燃区域划定的通告》《惠水县城区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区划定方案》《惠水县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含腊制品烟熏)区划定方案》。加强移动污染源执法监管,对县域内31家加油站、4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开展每半年1次的全覆盖检查。推动贵州惠水西南水泥超低排放技改工作。公共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100%。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2%。二是深化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县城雨水收集及排水工程建设,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实施,建立涟江流域、坝王河流域、漕渡河流域、青岩河流域上下流域联防联控机制。2024年,查处新增河湖“四乱”问题25个,完成坝王河流域治理6平方千米;完成辖区内全流域入河排污排查、溯源工作,排查长度约150千米,纳入监管入河排污口30个,需进行整治入河排污口14个已全部完成。2个地表水省控断面、4个地表水州控断面、3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三是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环境安全管控,完成“一住两公”建设项目地块污染状况调查3个。积极推动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稳步推进化肥减量工作和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新增建设废旧农膜回收网点16个,实现11个镇(街道)回收网点全覆盖,有效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保持在88%、85%、80%以上。四是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依法查处贵州永惠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未落实危险废物储存管理的违法行为。全县危险废物转运处置324.49吨,其中医疗废物235.66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95%以上。完成67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可追溯信息化建设,可追溯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97.10%。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五是深化环境风险防控。督促32家企业及时编制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贵州巨能化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各类交通违法19起,全县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提高信访工作办理实效性,实现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流转、反馈、录入等环节的闭环管理,全面提高信访办理质量。截至2024年底,依法化解环境信访举报投诉234件,调查处理率100%,全年无相关生态环境领域重大越级群众集体上访及恶性上访事件发生。
四、坚持建管并重,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持续加强执法监管。生态环境、水务、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累计立案调查生态环境领域案件71起,处罚金额3490万元,责令整改102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涉嫌刑事犯罪案件27起,有力打击了一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强化生态空间管控。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4.31万亩、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80.5平方公里、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56.71平方公里,构筑高质量绿色屏障。
三是持续加强修复治理。印发实施《惠水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 2021-2035年)》,完成生态修复22.96公顷、水土流失治理8.72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2.5万亩。四是持续加强生态建设。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推深做实“造林”“护林”两篇文章,完成营造林3.5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3.25%。
五、坚持绿色发展,助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项目准入管理。严格执行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依法不予办理核准(备案)、环评、能评、用地等手续,从项目审批源头上严把建设项目政策关、选址关、治污关,服务指导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9个。二是持续落实“双碳”要求。严控“两高”项目入驻,开启“四型”产业项目备案绿色通道,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省级绿色工厂4家。深入实施国储林项目建设,完成林地流转林木收储5万余亩。三是抓好新能源项目争资争项。获批农业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指标151.5万千瓦,获批充电桩、充电站项目建设省级资金56.8万元。四是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开展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淘汰类产能企业摸底排查,督促指导贵州聚恒源建材有限公司淘汰落后2台电机。五是强化节能监察。加强对西南水泥、宇峰钙业、永红换热等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严防用能超标。2024年前三季度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7.36万吨标准煤,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节能耗同比下降11.6% 。六是深入实施绿色经济。实施绿色经济倍增计划,获批项目46个、专项资金2076.72万元,助力贵州永红冷却换热器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提高能源和资源的利用率。
六、坚持城乡共治,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完善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持续推动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双合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新增建设改造生活污水收集管网8.75公里,累计建成县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4座,污水处理能力3.28万吨/天,全县11个乡镇已全部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新增完成建(改)农村卫生户厕1983户。新增完成4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从2023年底17.08%提升至40.2%,治理管控成效取得大幅提升。二是不断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累计投放生活垃圾收集桶2万余个,垃圾车车辆26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行政村覆盖率达100%,行政村运行率达到90%以上,30户以上自然村寨覆盖率达到95%以上。截至2024年底,全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累计在县城区主次干道配备垃圾桶1400余个、果皮箱650余个,铺设垃圾分类亭30个,积极推动2个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二、下步打算
2025年,我县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水平,大力推进美丽惠水建设,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惠水力量。
(一)强化责任落实,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良好态势。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惠水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力争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地表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执法监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实施“林长+检察长”护林协作机制、生态环境“大数据+网格化”监管机制等,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野生动植物保护“清风行动”“十年禁渔”等执法行动,加强部门联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合力。常态开展经开区工业企业专项排查整治、砂石矿山、石材加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检查,利用卫星监控发现耕地流出图斑。重点加大对自动监控设施造假、危险废物处置以及涉气污染防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积极争资争项,强化环保项目落实见效。积极主动抓好项目资金申报,紧跟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谋划包装惠水县涟江大坝北面11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和项目储备,主动跟进项目资金的落实。2025年计划实施惠水县大龙村黑臭水体及新摆村、瓮金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协调羡塘镇申请东西部协作资金,争取2025年完成我县唯一国家级传统村落(洛浩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措施分类推进整改。聚焦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扎实推进各类问题整改。完成10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推动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双合片区污水处理厂、大龙石材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建成投运。以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围绕提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能力,巩固拓展问题整改成效,印发实施《惠水县建立健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