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5)052(代连华)
发布时间:2025-03-25 13: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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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惠不动产遗失字(2025)052号
代连华(曾用名代兴华),因保管不善 ,将惠府林证字(2008)第106200372号、惠府林证字(2008)第106200297号林权证遗失 ,坐落于惠水县雅水镇摆俄村摆塘组,面积分别为7.1亩、4.97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代连华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