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文明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随着春节的临近,我们迎来了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 在这个特殊的时节,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春节期间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同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向全县人民群众发出春节期间文明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倡议:
一、文明燃放,弘扬时代新风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统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人们对节日的庆祝和浓厚的文化情感,但燃放烟花爆竹有可能会引发火灾、环境污染等事故,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让我们采用电子爆竹、悬挂灯笼、开展文体活动等更加低碳、环保的方式庆祝节日,在不失喜庆的同时养成绿色生活新风尚。
二、环保燃放,共筑绿色屏障
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将释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影响空气质量。这些污染物不仅损害我们的身体健康,还威胁生态平衡。让我们共同选择庆祝新方式,减少集中燃放,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蓝天。
三、健康燃放,保障公众福祉
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活动中的烟雾缭绕不仅刺激呼吸道,还可能诱发或加重呼吸系统疾病,尤其是对儿童、老人和慢性病患者更为不利。倡导选择无烟、无害的过节方式,是对家人和社会健康的负责。
四、安全燃放,防范火灾隐患
随意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不仅破坏森林、绿地,还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倡在政府划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禁止时段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公共 安全。
五、限放区域和时段
我县烟花爆竹禁(限)燃政策沿用2024年2月4 日惠水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划定烟花爆竹禁(限)燃区域的通告》内容,沿用期限至2030 年止,期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限(可)放区域:县城建成区内除禁放区域和场所之外的区域。县城建成范围:北至长新路,南至朱场寨路口,东至匝道口,西至珠帘洞,包含所有城中村以及猫猫洞、龙场沟。
限(可)放时段:
1、除夕上午08:00至正月初三晚24:00止;
2、正月初八晚23:00至正月初九中午12:00止;
3、正月十五上午08:00至正月十六凌晨01:00止;
4、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外。
除以上时段内,其他时段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倡议,以实际行动在 春节期间文明有序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的节日·春节”充满欢乐、喜庆、祥和的氛围而不失安全,让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和谐共生。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美丽、健康、和谐的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惠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