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整改公开稿)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30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4月2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整改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抓实责任分解。认真制定《中共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召开党组会议仔细研究,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人,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党组会议定期通报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推进、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州委和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职能职责作用发挥不充分,对自身“三定”职能职责研究不深入,履职存在漏洞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办公用房管理方面
一是已通过1月8日、1月26日、2月6日、3月6日、3月18日第1至5次党组(扩大)会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通过6月27日第12次党组(扩大)会学习《贵州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通过8月1日第14次党组(扩大)会学习《黔南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牵头拟出《惠水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送审稿)》和《惠水县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实施细则(送审稿)》,正在按照程序呈送县委、县政府审议,拟列入2025年县级发文计划。二是今年以来,分别于1月3日、5月17日、7月10日向全县各相关单位下发规范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工作提示单共3次,并收集各单位自查情况留档备查,同时对新成立的县委社工部办公用房调整有关事宜现场作了政策解释。三是已修订完善《惠水县县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检工作制度》,并于6月27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今年来共计到59家单位开展办公用房巡检工作,并建立巡检台账。
(2)关于公务用车规范使用服务管理方面
一是已通过8月26日第15次党组(扩大)会学习《惠水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今年以来,分别于4月28日、5月17日、5月27日、7月16日、8月7日、9月30日向各公务用车单位发送公务用车规范使用管理相关工作提示共6次,并于1月11日、4月28日、7月31日到王佑镇、羡塘镇等6家单位开展公务用车督查,同时督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5家公务用车单位在系统录入公务用车运行费。二是已督促供销社、应急局等6家单位完成公车标识张贴,并收集张贴照片存档。
(3)关于县政府机关大院管理方面
一是中心党组及时研究草拟《县委、县政府办公区停车场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由中心、涟江集团及有泊位达公司三家共同对县委、县政府办公区停车进行规范管理,并于2024年3月6日第四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由分管领导牵头,对县委大院居民区、全县各公务用车单位车辆进行排查、登记,安装停车装置,并对接惠水县诚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全县公务车辆、小区业主等固定车辆录入停车管理系统,实行抬杆进入,未录入系统的其他车辆实行登记进入,有效保障大院车辆有序进出。二是由分管领导牵头,每月对县委大院基础设施设备进行2次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今年以来共计开展安保人员培训3次,有效增强了安保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民主决策制度不够严格,个别重大事项未能提请集体决策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8月26日第15次党组(扩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文件精神。二是修订完善《中共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并于9月20日第16次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三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进行讨论,截至目前,中心党组已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0次,会议研究、审议事项100余项,均由分管负责同志提出议题及具体内容,由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后,党组书记综合意见进行末位表态;针对班子成员不是党组成员的情况,在召开党组(扩大)会前,先组织召开班子会,并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作风建设不严,学风文风不实,工作重安排轻落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巡察期间反馈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中共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于2023年12月5日印发实施;通过2024年第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每季度由中心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同志对分管科室人员开展1次工作作风、纪律、岗位风险等提醒谈话,并按照县级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二是对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安排落实事项形成工作任务清单,由办公室负责对班子成员落实情况进行提醒跟踪,并在会上通报落实情况,均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三是今年以来,对上报、下发的资料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由分管领导牵头,于2024年6月5日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再次提醒谈话,并在党组会议上通报谈话情况。
2.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公务用车加油登记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事前审批等方面有缺失的整改落实情况
(1)财经纪律执行方面
一是制定资金、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等相关财务内控制度,并于2024年1月8日第一次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并通过6月11日第10次、6月27日第12次、10月12日第18次党组(扩大)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二是2024年6月12日,由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纪律提醒谈话。三是2024年4月9日,由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4月14日,由分管财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纠错约谈。2024年4月30日,已将超标准发放的工会慰问金退还至单位工会账户,并通过5月17日第8次党组会对《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再加强学习,巩固提升业务知识水平。
(2)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方面
一是已制定《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加油卡规范使用登记制度》《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油卡使用登记表》,按照谁加油谁负责登记的原则进行规范登记,并由分管领导每月开展一次检查。二是已通过6月27日第12次党组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三资”管理方面
一是对本单位所有资产进行一次彻底摸排,并于2023年11月已陆续将包括纪委三楼视频会议室多功能厅音响组合设备、空调等9项未录入国有资产系统的资产完成补录,2024年5月15日,由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制定资金、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等相关财务内控制度,并于2024年1月8日第1次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通过6月27日第12次党组会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基层党建工作履职不规范,抓党建工作职责错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方面
一是研究制定《中共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于6月27日第12次党组会审议通过;通过8月26日第15次党组(扩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5月24日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对中心班子、干部有调整的情况,已于8月26日召开第15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班子和干部分工,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基层党建方面
一是制定《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1月8日第1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通过3月6日第4次党组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完成档案室、档案柜配备,并开展2024年档案赛卷工作。二是明确1名党员负责党建工作,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列入8月份支委会学习,根据《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完成1名预备党员转正及资料完善入档工作;通过8月13日支委会议、8月26日第15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1名入党积极分子重新发展入党事宜,并报送请示至县直机关工委。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主要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方面
一是组织财会人员参加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的财经业务培训,包括5月11日财务报告业务培训、5月23日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7月5日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等,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报销制度,每次报销做到严格标准、票据正规、项目清楚、人员明确、审批完备,规范完整。二是制定中心“过紧日子”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8月6日印发实施,切实严控行政支出,严把支出关口,严格报销手续,实行即时报账,对手续不全、票据不符的坚决予以退回不报。三是已完善《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三审三校制度》,并由分管领导于2024年4月10日对办公室全体人员开展集体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4-6222345;邮政信箱:惠水县涟江街道县府路130号,邮政编码:550600;电子邮箱:27405137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