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部分货运企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道路运输企业在180日内未按承诺购置车辆的企业,将予以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现特将存在上述情况货运企业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将对以下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公告如下:
序号 |
业户名称 |
经济类型 |
经营许可证号 |
有效期起 |
共有车辆数 |
1 |
贵州凯砚建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522731002844 |
2024.3.01 |
0 |
2 |
贵州穿越物流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522731002849 |
2024.4.10 |
0 |
3 |
贵州门安达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522731002786 |
2021.9.22 |
0 |
4 |
贵州十万大山商贸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522731002852 |
2024.4.23 |
0 |
5 |
贵州同道物流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522731002715 |
2021.10.11 |
0 |
6 |
贵州涟江源建材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522731002729 |
2023.8.26 |
0 |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54-6222156
惠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