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编号:惠不动产遗失字(2023)039号
不动产权利人,汤德江,因管理不善,不慎遗失惠集用(2014)第07-06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惠房字第4175号《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227.5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1.92平方米。上述不动产坐落于惠水县涟江街道惠明村六坡六组,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汤德江
2023年03月23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