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林业局2018年公开招聘生态协管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惠水县森林资源管理,深入推进全县森林资源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惠水生态文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惠水县招聘60名森林资源管理生态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人数
全县招聘60名生态协管员,其中男性57名,女性3名。主要工作职责:承担镇(街道)森林资源保护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森林防火、协助办理“六个严禁”查处、完成县林业局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工资待遇
通过选聘的生态协管员与县林业局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每月3000元(含五险)。生态协管员履行相应职责,经考核合格,按月领取工资。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二)热爱和熟悉林业工作,工作踏实有激情,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能胜任野外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管护巡护工作;
(三)年满20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有特长的可放宽到45周岁。男性身高要求1.60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3米以上;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林业相关院校毕业、能运用地形图知识,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五)曾因经济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查实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资格,并承担有关责任。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
报名地点:惠水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3楼办公室
六、报名所需提供资料
(一)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七、招聘办法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1、笔试范围:当前时事政治相关知识、林业基础知识、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地形图的识别及应用等相关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11月上旬至中旬,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设在县林业局。
(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三天内进行,根据每个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与招聘人数1:2的比例,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每个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考察)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确定笔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考察)人选);
2、对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政审(考察)。
(四)体检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按照政审合格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林业局审核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公开招聘生态协管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本公告由惠水县生态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生态协管员有关事宜均发布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zhs.gov.cn/),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4-6226128(惠水县林业局)
监督电话:0854-6221197(惠水县纪委监察委)
惠水县生态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3日
惠水县林业局2018年招聘森林资源管理生态协管员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