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关于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通知
为加强我县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残疾人工作,根据黔南州财政局、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南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将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黔南残联〔2015〕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县残联机关及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惠水县残联系统招聘专职委员岗位11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惠水县户籍,城镇非农户口,持《就业失业登记证》;
2、残疾人的监护人或直系亲属;
3、有就业愿望、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操作电脑者优先);
5、年龄18周岁-45周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至6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地点:惠水县残联办公室(人民广场财税二楼);联系电话:0854-6221604。
2、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残疾人监护人及直系亲属需要提供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证明和家属残疾证。
四、资格审查,面试及聘用
1、资格审查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合格者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符合条件的,由县残联办理聘用手续。报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以合同为准)。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用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可以续聘。但聘用时间总计不能超过三年。被聘用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用人单位、残联双重管理,业务上由县残联负责,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五、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作待遇
按照《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的60%部分及社保补贴的单位部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就业专项资金拨付,岗位补贴的40%部分由县残联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
附件:1、惠水县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职位表
2、惠水县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