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水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4月27日至7月25日,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9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集中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领会巡察整改要求。局党组收到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统一全员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严肃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责任担当来抓。通过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细落实,形成“一把手”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整改工作领导有力、责任清晰、落实有序。
(三)注重标本兼治,助推整改工作纵深发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制度完善相衔接,既聚焦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立行立改,又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监管短板和思想根源,以系统思维推动整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着力解决具体个案问题,更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力求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目标。
(四)强化责任落实,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巩固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坚决摒弃“整改收尾即结束”的松懈思想,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深化整改成效。持续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推动整改成果从“解决具体问题”向“提升治理效能”延伸,切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护航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医保基金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强化疑点数据核查。集中人力、物力合理运用自查、抽查等手段开展核查工作,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提高疑点数据核查率。二是完善机制,守牢基金安全。制定《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汇编》,成立医疗保险预付金审核小组,进一步规范我县年度医疗保险预付金拨付工作。三是强化学习,规范基金拨付。制定《惠水县医保经办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惠水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经办岗位权限管理制度(试行)汇编》,按制度规定办事。同时,对于需要进行账号变更的“两定”机构,按要求提交资料备案后,再对系统进行账号变更按程序拨付。四是强化宣传,拓宽政策宣传渠道。通过广播、宣传手册及医保政策培训会、医保征缴工作动员会等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渠道、方式,加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
2.针对“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强化执法培训,筑牢治理根基。结合“以案释法”,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执法规范性。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执法规范性。严格处罚程序,深入分析讨论处罚事项、适用法规条款,切实提升执法严谨性。三是部门联动,履职尽责。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结合问题性质,合理区分协议处罚和行政处罚。加强与市监、卫健、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会商定点医药机构存在的问题,及时按管辖权限移送问题给相应部门处置。
3.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已充分利用党组会、干部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强化医保领域知识学习。建立学习台账,按计划把医保领域相关重要文件纳入会议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三是坚持学用结合,立足业务指导实践。结合医保业务实际,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对医保业务知识的掌握,用以指导实践。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好”的问题。一是从严履职尽责。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述德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党组书记对“三述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修改完善。二是规范公众号运维,从严落实审核制度。分类更新微信公众号内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三是聚焦医保重点领域,从严开展风险排查。围绕医保征缴、基金监管、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经办服务等方面的风险进行综合分析排查,并按要求落实防范化解。
5.针对“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一是严守文风纪律。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自觉改文风转作风。二是强化政策学习。组织审核人员加强对医保政策学习,强化与其他科(股)室沟通协作,加强数据比对,认真审核。三是深入实地调研,细化分类精准指导。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实地调研,梳理形成个性化问题,下发差异化工作提示。
6.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强化财经专题学习,规范财务审核管理。召开财经知识专题会议,专题学习财务知识及财经纪律,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矩意识。同时,加强对票据审核把关,按程序报账。二是严守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审核管理。按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直接支付至个人账户、超标准支付及无公函接待等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三是规范工会经费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工会相关条例,在工作中严格遵循工会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四是完善制度机制。修改完善《惠水县医疗保障局资产管理制度》,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造册,按规定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7.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请示报备。严格按照《黔南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党组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
8.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的规定。二是规范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议事制度。充分发挥民主,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9.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一是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摸排,制定县医保局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台账。目前已有1名同志递交入党申请书,正在按程序进行。二是严守组织生活规定,抓实谈心谈话交流。严格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关于谈心谈话相关要求,交流思想、沟通情况,相互交换意见,认真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由支部纪律委员对谈话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0.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抓实整改落实。加强对《惠水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惠水县股级干部任免工作操作手册》学习,按程序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二是充实人员力量。在编制范围内,调入2名法学专业背景人员,逐步提升法学专业背景人员比例,进一步提升执法专业能力。
11.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扛牢主体责任,推进后续整改。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提要求,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切实做到真改实改、改出实效。二是筑牢法纪意识。召开干部职工会开展集体约谈,提高干部职工工作责任心。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报销相关文件的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局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规定,构建 “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抓、科(股)室具体落实” 的责任体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内控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医保业务深度融合,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健全长效机制,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系统谋划整改“后半篇文章”。局党组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梳理制度漏洞与管理短板,构建权责清晰、流程严密、监督有力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把长效机制建设与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以制度化成果巩固整改成效,切实把巡察整改红利转化为医保服务提质、基金安全护航、群众获得感提升的实际成果。
(三)注重成果运用,融合推动医保提质增效。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干部职工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推动医保事业行稳致远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4—6283208;信件邮寄地址: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医保局综合科(邮编:5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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