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惠水县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一、哪类人群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黔南州行政区域内除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根据属地管理和“先登记,后缴费”的原则,参加居民医保。
二、可以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吗?
两种医保制度只能选择一种进行参保。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需要先停保居民医保,才可办理职工医保参保。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实行90日动态参保政策。
三、什么时候缴费最划算?2024年缴费标准是多少?
在筹资当年的集中征缴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最划算。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内,普通群众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并享有不低于640元/人的财政补助;定额资助对象只需缴纳政府资助后剩余的应由个人自缴部分费用;全额资助对象个人不缴费。
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再缴纳医保费,将影响缴费标准和待遇享受时间。比如,普通群众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1020元/人),且从缴费之日起60日(不含60)后才能享受待遇。
2024年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请抓紧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
四、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哪里制定?
国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最低限,省人民政府在国家明确的最低个人缴费标准基础上,最终确定当年个人缴费金额。比如,国家2023年明确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最低标准为380元,省政府所制定的2024年个人缴费金额,只能高于或者等于380元,不能低于380元。
五、2007年只缴10元的居民医保费,到了2024年就要缴380元了,为什么?
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来源,主要依靠是个人缴费及国家补助。2007我县新农合启动,交10元钱的医保,国家投入20元,但因筹资水平较低,医保基金池较小,主要用于保障参保人住院待遇,一年最高报几千元,门诊大多不能报销。保障水平非常低下、保障力度也是非常不充分的,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
16年间,为适应医疗成本、医疗价格、医保基金支出不断上涨等变化,并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医保做了大量的改革工作,扩大医疗保障范围,还将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最初的几千元提高到了现在的几十万元,报销比例也从40%左右提高到70%左右。所以2024年的380元,是为了不断提高居民医保保障水平,减轻参保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而科学设定的缴费标准,让大家实实在在的享受改革释放的红利。况且,医保从启动之初,国家就一直按个人缴费标准的2倍左右,2024年,个人缴380元,国家也将按不低于640元/年/人的标准进行补助。
六、城乡居民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获得医保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50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减轻患病家庭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黔南州医保待遇也进一步提高了。
(一)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2023年10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村卫生室由60%提高到90%,一级医疗机构由55%提高到85%,二级医疗机构由45%提高到60%。
(二)提高高血压和糖尿病待遇。2023年10月1日起,首次将“两病”检查检验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同时“两病”报销比例整体提升20个百分点,即: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从70% 提高至90%,二级医疗机构从60% 提高至80%,三级医疗机构从50% 提高至70%。
(三)扩大医保报销范围。2023年10月1日起,首次将城乡居民产前检查纳入医保报销,报销额度为600元,不设最低起付标准。
(四)降低个人自付费用。乙类医用耗材不再实行分段支付,参保人员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平均25%降低为 10% ,剩余费用由医保支付。
七、哪些疾病可以申请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证?
一是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青光眼、尘肺病理性(非工伤)、阿尔茨海默病、风湿性心脏病、肝硬化代偿期、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艾滋病病毒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扩张型心肌病、I型糖尿病、脑卒中(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无后遗症、脑卒中(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糖尿病(并心、脑、肾、周围神经病变及视网膜病变)、原发性高血压(并心、脑、肾、周围神经病变及视网膜病变)、冠心病(并心肌梗塞、严重心律失常、心脏扩大)、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非耐药活动性结核病19个病种。
二是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包括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利福平耐药结核病、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噬血细胞综合征、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神经系统良性肿瘤放化疗、各类恶性肿瘤、癫痫、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机能减退、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病毒性肝炎、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支气管哮喘27个病种。
八、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1)掌上缴纳方式
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贵州税务”“黔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贵州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等手机银行(APP)等渠道进行缴纳。
(2)线下缴纳方式
1.可通过当地农业银行(惠农通)、建设银行(裕农通)、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合村村通)、贵阳银行(农村金融站互联网终端)等各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以及农商行(农信社)移动POS机、农行移动POS机缴纳。
2.可将居民医保费交给村(居、社区等)指定的集中代收代办人员,由其代收后缴纳至税务机关。
3.可通过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机关自助缴费服务终端进行缴纳。
(3)医保个人账户代缴方式
贵州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贵州医保”APP、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配偶、父母、子女代缴参加贵州省2024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九、交了城乡居民医保,但没有发生医疗费用,那钱去了哪里?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是用于保障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基金,主要来源于个人缴费和国家补助,有些参保群众在缴纳了费用之后并未使用,那么缴纳的费用也会归纳到医疗保障基金之中,用于其他患者的医疗费用的保障上,以避免或减轻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十、父母、子女、配偶参加职工医保,我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能否享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包括个体户)不设立个人账户,但是如果父母、子女、配偶参加贵州省职工医保并建立了个人账户绑定关系以后,共济对象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的时候,只需要按照正常的流程就医,在缴费结账的时候,医保系统会自动链接主绑人个人账户,直接进行结算,不需要参保人做其它的操作。
十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怎么备案?
目前,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取消备案登记,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还需进行备案登记。
(一)长期在省外务工、居住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医保经办窗口,线上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贵州医保”APP、“黔南医保”微信公众号、“我的医保凭证”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等实现备案登记,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二)因病情原因需转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外出、旅游、探亲等情况在外地突发疾病的,在就医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渠道补办备案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十二、哪些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按照国家规定,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的费用不能报销。除此以外,其他不予支付的范围还有: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六)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