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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12惠水县城至七道拐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03-30 17:37:28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448125 信息分类: 项目批准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03-30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国道G212惠水县城至七道拐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国道G212惠水县城至七道拐公路改扩建工程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环境评价工作已初步完成,本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国道G212惠水县城至七道拐公路改扩建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惠水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概况:公路全长55.402公里,路线起点位于贵州省惠水县城S101省道K42+100处,路线经罗赶匠、蛮贡寨、小捂寨、马滂寨、农场寨、好花红、甲戎、青藤、四棵树、断杉、五里、新场等地,终于惠水县与罗甸县相交的县界七道拐。K0+000~K16+500路段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最大纵坡6%,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基宽23.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K16+500~K55+402路段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最大纵坡7%,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基宽8.5米(其中断杉镇过境线K39+500~K42+900为1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防护、交通、景观和交通标志等附属设施。项目总估算总投资103785万元。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均来自惠水县自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一)施工期

  施工期由于基础开挖、基础建设等工程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水土流失等。

  (二)营运期

  主要是交通引起的噪声、汽车尾气及环境风险等环境问题。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废气

  施工期的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施工车辆尾气,但时间是短暂的。采用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合理设置施工场地位置,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掩盖等措施,可以减轻其影响程度。

  2、废水

  施工期间水环境影响主要有: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油污染,施工驻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管理不当也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施工期间驻地采用租用当地民房,利用现有化粪池或干厕处理后用做农肥,影响较小。施工场地的冲洗废水和油污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废水对涟江及沿线小溪沟水质造成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 ,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 ,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力口装隔音罩(如发电车等),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距辐射高强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同时,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通过对敏感点和施工场界的距离和环境特征,结合施工机械影响范围表对超标的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4、固体废物

  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来自路基铺设时产生的弃渣、弃石,分布在公路沿线两侧,另一部分来自施工区的垃圾,包括废弃的建材、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存在于施工场地的临时占地范围内。施工期固体废物若堆放、处置不当,易产生面源流失,对地表水、堆场周边农作物、植被等造成破坏。,堵塞农灌沟渠,妨碍农业生产,对于这部分固体废弃物应设置临时的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并及时送往附近县城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土石方在各施工路段及时回填,弃方运送至弃渣场回填处置,其余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惠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措施

  (1)对植物多样性而言,工程施工对植物的干扰和影响只体现在工程施工局部路段,除了永久性占用植被的破坏程度是长期不可恢复的外,临时用地是短期可恢复的。因此工程施工对植物多样性不会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2)通过野外实地调查并走访当地群众,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分布,无古树名木分布。

  (二)营运期拟采用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废气

  营运过程中主要空气污染源是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空气污染物是NO2、TSP等。营运期在公路两侧植树种草,加强交通管理,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通过对采取环境空气治理措施后,工程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

  2、废水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公路路面降雨径流污水未经处理,漫流直接进入沿线水体将影响河流水质。路面径流在工程设计中需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相应的工程措施,路面径流通过排水沟,水中的悬浮物、泥沙等经过降解或沉积,其浓度对河流的影响降低;加强营运期公路的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有条件时可采用植被控制措施

  3、噪声

  严格审批道路两侧的新建房屋,在确定的噪声规划控制距离内不得修建未采取降噪措施的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敏感建筑。 在穿越乡镇的路段,公路两侧临路宜规划以工业、厂矿及商业用房为主。

  对沿线营运中期因受拟建公路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超标的敏感点,拟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或环保拆迁等措施进行降噪;对营运远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定期跟踪监测的措施,视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设置声屏障、设置降噪绿化林带、道路两侧安装隔声窗等,通过上述措施,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风险

  公路建成通车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跨河路段发生危险品车辆交通事故的概率小。就危险货物运输的交通事故而言,发生概率并不大,而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泄露、爆炸、火灾之类的重大事故在各考核路段可能发生的概率更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水平范围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国道G212惠水县城至七道拐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道路沿线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保护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周围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建设对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加速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造,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是十分有益的。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噪声、固废和对生态的破坏,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的污染。建设单位只要完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消除。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征求公众对项目营运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认为必要时,可想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和相关补充信息。详细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望江路29号274信箱

  2、期限:2016年3月28日~4月12日

  六、征求公众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惠水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惠水县惠高大道      邮编:550600

  联 系 人:王康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地址:成都望江路29号274信箱

  2、问卷调查

  八、保留时间:10个工作日(2016年3月28日~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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