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出“三个+”抓实药械监管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826769 | 信息分类: | 食品药品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6-17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出“三个+”抓实药械监管 |
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惠水县市场监督管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突出“三个+”,务实推进“两品一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监管能力得到有效巩固提升。
突出“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对照“两品一械”市场主体底数,开展“全域普查”和“重点监管”。一方面,切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依托日常检查,实现市场主体全部“过一遍”。另一方面,着重开展农村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专项检查,确保重点领域无遗漏。目前,全县共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检查210家次,责令整改问题隐患12条。
突出“抽检监测+风险严控”。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县域内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售单位全部纳入药品抽检范围,实现全县医疗机构抽检100%覆盖;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健全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做到不良反应报告及时、准确、有效,切实扎紧风险防控围栏。2024年来,督促完成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32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12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0例。
突出“责任落实+宣传教育”。明确规定“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采取法律法规培训、强化指导服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工作措施,倒逼经营主体增强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筑牢“药械化”安全底线。在“3·15”、“5.25”、医疗器械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药械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用药用械用妆安全知识、药械化不良反应预警,提升群众安全意识。2024年,开展药械主题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物资、宣传手册15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