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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对惠水县长田加油站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5-08 17:52:22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1247836 信息分类: 执法情况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5-08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对惠水县长田加油站行政处罚决定书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黔南环罚决字(惠)〔2023〕2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机关及处罚时间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 责令改正内容
1

黔南环罚决字(惠)〔2023〕2号

惠水县长田加油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案

罚款

加油站加油枪油气回收泵故障导致气液比超标,未能保证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的时间不足1个月。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第(四)项的规定、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依法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版)


2

惠水县长田加油站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8日

黔南环责改字(惠)20235 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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