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对惠水县长田加油站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5-08 17:52:22
文章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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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1247836 | 信息分类: | 执法情况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5-08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对惠水县长田加油站行政处罚决定书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黔南环罚决字(惠)〔2023〕2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机关及处罚时间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 | 责令改正内容 |
1 |
黔南环罚决字(惠)〔2023〕2号 |
惠水县长田加油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案 |
罚款 |
加油站加油枪油气回收泵故障导致气液比超标,未能保证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的时间不足1个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第(四)项的规定、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依法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版) |
2 |
惠水县长田加油站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
黔南环责改字(惠)〔2023〕5号 | 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