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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水县县直部门与镇(街道) “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 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3 16:05:57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096863 信息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8-13
文  号: 惠府办函〔2024〕33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水县县直部门与镇(街道) “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 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247号)、《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属地管理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南机改办通〔20241号)要求,为明确责任落实,强化源头治理,推进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厘清镇(街道)与县直部门职责边界,明确共同事项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防止职能部门以属地管理为名推卸责任。结合我县实际,梳理汇总《惠水县县直部门与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惠水县县直部门与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13


惠水县县直部门与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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