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水县县直部门与镇(街道) “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 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096863 | 信息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8-13 | |
文 号: | 惠府办函〔2024〕336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水县县直部门与镇(街道) “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 责任清单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24〕7号)、《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属地管理”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南机改办通〔2024〕1号)要求,为明确责任落实,强化源头治理,推进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厘清镇(街道)与县直部门职责边界,明确共同事项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防止职能部门以“属地管理”为名推卸责任。结合我县实际,梳理汇总《惠水县县直部门与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惠水县县直部门与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惠水县县直部门与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