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惠水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惠水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2 20:00:58
文章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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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738379 | 信息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5-22 | |
文 号: | 惠府办发〔2024〕10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惠水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惠水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属各国有企业:
因《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水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府办发〔2023〕19号)和《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水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惠府办发〔2023〕20号)存在部分条款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形。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予以废止。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该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