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76337 | 信息分类: | 统计公报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1-25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惠水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
惠水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惠水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惠水县自然资源局
惠水县统计局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掌握翔实准确的自然资源基础数据。根据国家、省级、州级等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及时限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三调工作,并以上级要求的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间节点进行各项调查成果数据的汇总。全县统一采用部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运用2016年农经权高清影像作为辅助影像判别地类,同时应用移动设备、“互联网+”、无人机等新技术进行外业举证和内业建库,全流程实行村、镇、县3级质量管控体系。在调查期间,作业单位前后共投入200多人,若干设备。县政府抽调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专业人才组成惠水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并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三调”办成员开展多次图斑审查会议,对“三调”成果质量进行全程管控。
全县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图斑总量达14.368万个,外业实地举证图斑超5万个,拍摄举证照片超30万张,图斑个数较二调(2009年)6.1572万个增加了133.35%(增加8.2108万个),大幅度提高了图斑的细化程度及成果利用的精准性。全县“三调”数据成果对“二调”以来近十年内的建设发展有更直观的体现,不仅是对实施项目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建设等取得的重大成就,也为接下来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提供基础。现将惠水县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县主要地类数据
(一)耕地43130.70公顷(646960.50亩)。其中,水田22734.70公顷(341020.50亩),占52.71%;旱地20396.00公顷(305940.00亩),占47.29%。全县10个镇办中,摆金镇、雅水镇、断杉镇、濛江街道、好花红镇耕地面积占比均在10%以上。
全县耕地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地区。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063.36公顷(75950.40亩),占全县耕地的11.7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527.58公顷(127913.70亩),占19.77%;位于6-15度坡度(含15 度)的耕地23094.97公顷(346424.55亩),占53.5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350.59公顷(80258.85亩),占12.4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094.2公顷(16413.0亩),占2.54%。
(二)林地170115.28公顷(2551729.20亩)。其中,乔木林地82200.37公顷(1233005.55亩),占48.32%;竹林地105.43公顷(1581.45亩),占0.06%;灌木林地80740.22公顷(1211103.30亩),占47.46%;其他林地7069.26公顷(106038.90亩),占4.16%。林地主要分布在濛江街道、摆金镇、断杉镇、岗度镇,面积占比均在10%以上。
(三)草地2374.6公顷(35619.0亩)。其中,人工牧草地0.55公顷(8.25亩),占0.02%;其他草地2374.05公顷(35610.75亩),占99.98%。草地主要分布在摆金镇、羡塘镇、岗度镇、雅水镇。
(四)湿地13.91公顷(208.6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湿地主要分布在好花红镇和濛江街道。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871.42公顷(148071.3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718.56公顷(25778.40亩),占17.41%;村庄用地7113.51公顷(106702.65亩),占72.06%;采矿用地832.44公顷(12486.06亩),占8.4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6.91公顷(3103.65亩),占2.10%。
(六)交通运输用地4153.88公顷(62308.20亩)。其中,公路用地1557.57公顷(23363.55亩),占37.50%;农村道路2596.31公顷(38944.65亩),占62.50%。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14.25公顷(27213.75亩)。其中,河流水面1233.95公顷(18509.25亩),占68.01%;水库水面218.93公顷(3283.95亩),占12.07%;坑塘水面225.01公顷(3375.15亩),占12.40%;沟渠54.52公顷(817.80亩),占3.01%;水工建筑用地81.84公顷(1227.60亩),占4.51%。
二、全县专项调查数据
全县5000亩以上耕地坝区共6个,分别是惠水县摆榜大坝、惠水县摆金大坝、惠水县涟江大坝、惠水县芦山大坝、惠水县濛江大坝及惠水县羡塘大坝,坝区内耕地面积4752.70公顷(71290.46亩),其中坡度在6度以下(含6度)耕地面积4271.33公顷(64069.99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9.90%。坝区内6度以下(含6度)耕地面积较大的在摆金镇和涟江街道,占全县5000 亩以上坝区耕地总面积的60.27%。
全县石漠化耕地共1350.60公顷(20259.00亩),是黔南州石漠化耕地较多的县。
全县53.62%的土地坡度在25度以上,17.33%的土地坡度在15-25度(含25度),20.28%的土地坡度在6-15度(含15度),5.21%的土地坡度在2-6度(含6度),3.56%的土地坡度在2度(含2度)以下。6 度以下(含6度)相对平缓的土地主要分布在摆金镇、濛江街道、涟江街道、好花红镇,占全县6度以下(含6度)土地的56.67%。
三、成果应用
“三调”成果是自然资源管理的基础,也是县发展的基础。其成果广泛应用于自然资源相关工作。以“三调”成果为底图,进一步调查分析,为后续发展预留空间;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制作“一张底图”,为开展各项自然资源工作提供底图底数;以“三调”成果为前提,通过应用分析,为下一步的乡村振兴、国土空间规划等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