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中小学学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工作简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县教育系统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围绕中心,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明确教育扶贫资助主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盯紧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抓好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服务工作,不让全县各学段贫困家庭子女因学返贫,因学致贫。
二、加大资助政策宣传,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全县各中小学通过校内设立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栏,对初三、高三即将升入高中、高校学生,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制作《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明白卡》、《各学段教育资助政策一览表》、邀请家长参加资助金发放仪式,使国家教育扶贫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开设“绿色通道”,保障各学段农村建档立卡学生无障碍入学,惠水民中、惠水职校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专设服务窗口,学校均按标准暂不收取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各校到就读县内学前、义教、高中、中职及省外学校建档立卡学生家醒目位置张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明白卡。
三、资助管理流程
(一)学前教育资助程序及资金监管
1、资格申请。凡符合资助对象的幼儿,由家长向幼儿园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
2、资格评审。幼儿园要成立由相关人员参加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请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须将拟受助的幼儿和家长名单及资助金额在幼儿园公示栏处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填写《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名单汇总表》,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3、资金拨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各幼儿园报送的申请材料后会同相关职能科室进行审核,审核后在《申请表》中盖章确认并汇总本县幼儿资助名单,报县级财政局审批后拨资助经费。各幼儿园可采用向家长直接发放现金或打入家长银行账户等方式组织发放幼儿资助资金,受资助幼儿家长须在《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发放登记表》签字认可,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儿童家庭。
4、数据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将县级幼儿资助资金发放情况和《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名单汇总表》一并上报州教育局,州局将幼儿资助发放情况和汇总表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纸质及电子文档)。
(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监督管理
1、每年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资助名额按学生比例分配到学校(由县教育局计财科下资金拨付文件到学校)。
2、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审核并确认受助学生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受助学生名册及相关材料交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3、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校上报材料及受助学生花名册到校核查确认后教育局网站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学校按照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的名单为学生办理助学金资助卡,将助学金发放的银行卡号名册交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5、县教育局计财科根据县局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和银行卡号划拨资助资金到局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按照各校受助学生银行卡号将助学金按学期一次性通过代发银行支付到学生资助卡上。
6、学校将学生助学金发放签字花名册复印件交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7、局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学期银行拖单复印一份交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留存。
(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发放监督管理
1、一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办法收齐学生资料,并经学校审核组审核,到银行为学生办理好银行中职卡。
2、职校将核查后的受助学生数据报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中心当月到校对受助学生人数进行核查,核查无异议后,将受助花名册加盖学校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计财科,计财科将当月学生助学金划拨到局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在5个工作日通过代发银行打到学生中职卡上。
3、学校每月将学生助学金发放签字册复印件(原件交局核算中心作会计原始凭证)交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4、教育局核算中心将每月银行明细单复印一份交县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
(四)普通高中、中职、省外学校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管理流程
1、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或学生家长向就读学校或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2、统一由县教育部门县扶贫部门提交审核;
3、审核通过后填写经由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涉农存折复印件;
4、按程序进行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