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篇:
1.职业技能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在户籍地、居住地、就业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免费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办理途径:向户籍地、居住地、就业地县(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咨询电话:0854-6223205
2.个人证书直补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通过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后,在取得职业技能等级一年内,按照规定给予个人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特种操作证600元、取得初级工证书的补贴780元、中级工补贴1100元、高级工补贴1500元。同一人同一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办理途径:向就业地、就读地县(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咨询电话:0854-6223205
3.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对2020年1月1日以后在惠水县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在创业期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整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办理流程:
1.自主申报。创业对象在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经营所在地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递交申报资料。
2.审核。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在受理申请资料后,开展审核,核实创业情况的真实性和资料完整性,提出初审意见后将申报材料和实地核查照片报县就业局。县就业局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3.公示。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天。
4.核拨。经县财政部门复核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拨付到补贴对象开设的账户(企业补贴拨付账户为对公账户;个体工商户补贴拨付账户为申报人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咨询电话:0854-6532966
4.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对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就业困难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根据本年度文件执行)。补贴对象包括贵州籍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脱贫家庭、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父母双方(单方)或本人持《残疾人证》、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7类困难毕业生,以及外省籍在惠水就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2类困难毕业生。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办理途径: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向所在高校(技工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身有残疾〈残疾家庭〉、享受特困救助供养待遇、孤儿)等材料,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高校(技工院校)初审,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咨询电话:0854-6221375
5.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办理途径:借款人提供申报材料向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申请—镇(街道)人社中心和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实地评估→报县小贷中心进行复核→公示→反馈至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咨询电话:0854-6220980
6.青年就业见习计划
就业见习是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3—12个月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帮助青年人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期间,可获得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办理途径:可通过贵州公共招聘网设立的线上服务专区(http://gzggzpw.gzsrs.cn/)进行见习岗位投递,申请参加就业见习计划。咨询电话:0854-6221375
7.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途径: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咨询电话:0854-6532966
企业篇: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为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办理途径:企业提供申报材料向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申请—镇(街道)人社中心和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实地评估→报县小贷中心进行复核→公示→反馈至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咨询电话:0854-6220980
2.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政策
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每招用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办理途径:申报单位提供申报材料到县就业局初审→县人社局复审→公示→拨付补贴。咨询电话:0854-6532966
3.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办理途径: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0854-6532966
4.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见习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咨询电话:0854-6221375
服务渠道
政策咨询渠道:请登录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惠水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获取相关信息,或致电0854-6971304咨询。
招聘信息查询渠道:请登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中国公共招聘网、就业在线、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公共招聘网,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站。
失业登记渠道: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也可以到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的县级及以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惠水县高校毕业生政策咨询电话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6971304
惠水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电话
惠水县人才服务中心:0854-653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