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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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黔财金〔202029)、《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水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惠水县支行关于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惠人社通202022文件精神,为鼓励和扶持广大劳动者创业,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项通知如下:

1.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即文件下发之日起正式开展

2.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

3.根据(黔财金〔202029)文件规定,自20211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即按现行创业担保贷款利率7.15%计算,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贷款利息为3.15%,财政贴息4%。具体贴息标准以申请贷款当期公布的利率为准。

附件: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水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惠水县支行关于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zip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