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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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南州及所辖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11号)和《中共惠水县委、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惠水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惠党发〔2019〕3号)文件,设立惠水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惠水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参与拟定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标准以及物流发展规划,制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建设技术规模及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的统计。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执行上级制定的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文件、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城市公共客运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市公交、出租车的发展规划,负责城市公交、出租车条件准入和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安排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六)负责农村公路管理,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农村道路建设和抓好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路产路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业、城市客运、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航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八)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全县渡口船舶及旅游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的培训,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监督管理;推广交通科技新技术及新产品应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承担交通战备职责。提出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建议;拟定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协调国防运输;承担辖区内军事行动交通运输保障、组织国防交通队伍保障工作;负责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与调动相关工作。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责调整。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交通战备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将原县农村工作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将县交通运输局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地方海事处、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事业单位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组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队伍,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职能职责。

(十五)职能转变。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综合运输服务衔接机制。优化交通服务方式,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强化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