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水镇党委、镇政府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雅水镇党委统一领导本级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以及村 (社区) 党组织,统筹使用各类资源。其主要职责是:
( 一 )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依法依规综合管理辖区公共事务;参与涉及本辖区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急处置本辖区疫情防控、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二) 研究决定本辖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 统筹落实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编制和执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为各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加强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惠民政策。
(四)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
(五)抓好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抓好领导班子的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 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承担武装、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扫黑除恶、防范邪教等工作。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七)领导区域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统一战线等工作。动员和组织辖区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科普、卫生健康、红十字会等方面相关政策,均衡辖区内公共服务发展。
(九)指导和帮助村(社区)自治组织工作,加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提高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十)统筹开展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集中行使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授权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权。
(十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镇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做好人才服务和人才引进工作。
(十二)统筹协调和参与考核评价县级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配合职能部门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意见,协助管理派出机构的一般干部。
(十三) 统筹负责扶贫开发监测、移民管理及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十四)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