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委会,街道属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抓好2022年低保核查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应退则退、动态管理”。2022年4月8日前完成低保入户核查,4月15日前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对象审核确认以及系统数据录入校准工作,4月30日前按核查后新确定的补助待遇兑现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根据低保政策的有关要求和街道、村(居)干部人员变动的实际,决定调整充实明田街道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红波(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李梅竹(党工委副书记)
黄君虎(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简远航(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罗德学(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岑贤周(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黄龙翔(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白昌学(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宗海(明田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王蕾(明田街道乡村振兴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王宗海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督查指导、审核等日常工作。
为确保核查工作环节不少,步骤不漏,提高工作效率,统筹安排好低保年度核查与巩固脱贫、乡村振兴、社会维稳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同时各村(社区)组建一支不少于3人的核查工作小组和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对所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拟定本村(社区)应保障和应退出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名单提交民主评议会进行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保障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不予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核查工作小组和民主评议小组负责本村(社区)的核查和民主评议的真实性。核查工作由核查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完成,在调查工作中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百分之百的入户调查,且调查工作人员和被调查对象分别对调查结果签字确认,做到调查数据真实、逻辑关系合理。各村(社区)民政员全程参与低保核查工作,并如实掌握本村(社区)最低保障户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一、赤土村
(1)核查工作组
组长:岑贤周(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委员)
成员:李丹(第一书记)、陈俊(村支书、主任)、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
(2)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陈俊(村支书、主任)
副组长:李丹(第一书记)
成员:周君君(民政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群众代表、党员代表
二、龙泉村
(1)核查工作组
组长:罗德学(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曹登平(村总支书、主任) 、田儒林(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
(2)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曹登平(村总支书、主任)
副组长: 田儒林(第一书记)
成员:龙斌(民政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群众代表、党员代表
三、桥洞村
(1)核查工作组
组长:唐红波(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刘朝兵(村支书、主任)、欧阳媚(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
(2)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刘朝兵(村支书、主任)
副组长:欧阳媚(第一书记)
成员:罗娟(民政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群众代表、党员代表
四、新民社区
(1)核查工作组
组长:简远航(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罗应和(社区支书、主任)、徐俊(第一书记)、王科莉、翁妙妙、王文琴、杨鼎熙、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
(2)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罗应和(社区支书、主任)
副组长: 徐俊(第一书记)
成员:汪丽(民政员)、王科莉、翁妙妙、王文琴、杨鼎熙、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群众代表、党员代表
五、利民社区
(1)核查工作组
组长:李梅竹(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张再林(社区支书、主任)、韦元翠(第一书记)、张应和、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
(2)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张再林(社区支书、主任)
副组长: 韦元翠(第一书记)
成员:陈亮开(民政员)、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群众代表、党员代表
六、和谐社区
(1)核查工作组
组长:白昌学(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白小莲(社区支书、主任)、吴梅(第一书记)、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
(2)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白小莲(社区支书、主任)
副组长: 吴梅(第一书记)
成员:潘廷益(民政员)、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群众代表、党员代表
七、龙泉社区
(1)核查工作组
组长:黄龙翔(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姚启木(社区支书、主任)、罗开录(第一书记)、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
(2)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姚启木(社区支书、主任)
副组长: 罗开录(第一书记)
成员:刘登静(民政员)、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群众代表、党员代表
惠水县人民政府明田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