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人民政府涟江街道办事处关于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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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人民政府涟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涟江街道关于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惠水县人民政府涟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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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央政法委,省委,州委的工作指令,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当前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工作,按照县委常委会议精神,党工委会议决定,特对当前打击治理跨境违法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盘清家底,夯实工作基础。各村(社区)发挥组织优势,加强对16周岁至60周岁,在5年内未返乡并且3个月以上失踪无法联系的人员排查,每周二上午12点以前经挂村(社区)领导,第一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网格员签字上报,以后有新增的及时上报,每周二常态上报。

二、对标对表,高质量做好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工作。对于滞留阿联酋、金三角、柬埔寨、老挝、缅甸的重点人员,要千方百计找准关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开展劝返工作或配合网格民警完善文字核减工作,做好家属思想动员工作,收集该重点人员的护照,务工证明,结婚证明等。

三、做好涉诈重点人员管控,确保无二次回流现象发生。各村(社区)对街道53名已返回的涉诈重点人员,要摸清现阶段动态,在何处务工,务工单位名称等,同时加大政策法规宣传,配合公安民警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对失踪的和不配合的人员推送给公安民警处置。

四、严肃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请各村(社区)认真开展对辖区排查涉境外人员,因排查不到位,未进行上报的,如在境外被公安部从境外抓捕回来的,经比对未属未排查的人员,一律进行问责,挂村(社区)领导、第一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承担领导责任、网格员具体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