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处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CP”关系
脱贫攻坚结硕果,乡村振兴正当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020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已经完成,国家正式进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交汇期,不难看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发展继脱贫攻坚之后又一新的目标起点。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成为了党新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让农民富起来,让乡村强起来,让乡愁留下来,在实现全面小康的基础上走向共同富裕。
用新“政策”篇,筑牢返贫防线。保持过渡期内原有政策总体稳定,逐步推进脱贫攻坚政策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内驻村队伍稳定,做到驻村工作队不撤、帮扶关系不变、帮扶力量不减。保持资金投入基本稳定,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其他扶贫资金,确保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相适应,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机制,对重点人群加强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排查上报返贫致贫风险,精准确定监测对象。 进一步落实跟进帮扶机制,因户制宜,精准帮扶,确保不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人口。建立完善跨部门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共联共用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医保、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救助、就业培训等系统兼容共享、统建共用、联动处置,筑牢防返贫致贫监测保障网络。 健全完善兜底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福利保障制度,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引导动员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工、志愿者对接帮扶困难群众,使兜底保障有力度,更有温度。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实现应助尽助、精准救助。
用新“产业”篇,培育致富沃土。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推进区域产业布局结构优化升级。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将扶贫产业全面融入区域特色主导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着力增强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扶持带动效果好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完善带贫协议,吸纳建档立卡劳动力参与生产经营,增加务工、分红等收入。 壮大村集体经济。坚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公共资源资产,采取村级集体直营、承包、租赁、外租、参股、税收分成、资产置换等有效实现形式,提高村级集体资产利用率。制定农村能人、返乡创业人员等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激励政策,解决人才不足的问题。 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增强产业抗风险能力。扎实做好自然灾害、动植物疫病、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风险分析预测和防御工作,加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产业风险能力,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强化稳岗就业。借助东西部扶贫协作良好机遇,开展省内外劳务交流协作,积极推广“精准培训+劳务输出+跟踪服务”模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工作。提升创业就业能力。进一步健全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根据群众意愿,结合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劳动力接受能力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训,提升农民创业、就业能力素质。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做好旅游资源的挖掘与规划设计,聚焦特色农副产品、文化历史名典、生态环境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扶贫公益宣传,加大旅游人才队伍培训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广泛吸引外地客商前来消费投资。
用新“人才”篇,涵养源头活水。实施科技助力产业发展工程,充实科技特派员队伍,健全村级产业指导员制度,整合果业、农业、人社、科技等部门培训资源,深入基层精准开展产业发展技术培训。做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引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巩固拓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成果,加强干部人才交流学习,推动两地在优势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社会帮扶、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深化“企帮村”、社会帮扶等帮扶成效,积极吸纳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兴业,鼓励支持各类人才任职工作,引导更多资本、技术、人才向农村流动。
用新“文化”篇,提振精神风貌。文化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提供丰富精神食粮方面发挥着直接而重要的功能。要充分发挥文化在脱贫致富中的引领作用,通过歌舞、戏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讴歌脱贫过程取得的丰硕成果,引导广大群众珍惜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效,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而努力。践行“知识改变命运”宗旨,充分发挥教育在解决贫困问题上的长期性关键作用,不断提高贫困地区的教育水平,让贫困家庭的孩子接受更高质量教育,使得掌握一门学问、一门技术成为常态,通过长期稳定就业,彻底斩断穷根。扎实推进移风易俗,通过评选出老百姓身边的道德模范、行业标兵等先进典型,形成一种正确的价值引导,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不断提升农民素质和乡风文明程度,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