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编号:惠不动产遗失字(2025)107号
王伦海,因保管不善,将惠房权证和平字第0310564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于惠水县涟江街道永兴巷农行小区1幢1层5、6号,建筑面积为100.16㎡,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伦海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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