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直机关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6月17日上午,十四届中共惠水县委第九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县直机关工委工作动员会在县直机关工委会议室召开。会前,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本次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巡察组副组长传达了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宣读了关于对县直机关工委开展巡察的通知,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作了表态发言。
巡察组全体成员,县直机关工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直机关工委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此次巡察,充分体现了县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工委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关心爱护,是对工委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强力鞭策。
会议要求,县直机关工委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组的具体要求上来。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推动事业发展的宝贵机会。严格遵守巡察纪律,全力配合做好巡察各项工作。
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县委巡察组工作部署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巡察组做好各项工作。
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县直机关工委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17885271981(移动座机),邮政信箱:惠水县委巡察办转第四巡察组收。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巡察组统一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县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在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县直机关工委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