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的恩怨,一朝解!
从朋友到仇人,谁愿意自己的人生有这样一段经历?1500元,看似一笔不起眼的数字,却成了两老邻居之间17年了不去的心结。
7月27日,惠水法院摆金法庭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作用,诉前委派摆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起17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钱某系外县人,全家早年便搬迁到惠水县摆金镇居住。2003年6月17日,钱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找到好朋友钟某借款1500元。借款当天,钱某便当场向钟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到摆金镇场坝钟某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钱某在借条上予以签字确认。此后,因碍于情面钟某一直未正式要求钱某还款,因近来经济拮据,钟某决定向钱某催要借款,在催要过程中,双方因利息支付问题产生分歧,无奈之下,钟某诉诸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该庭干警收到起诉材料后,经询问得知双方系邻里关系,平时关系也较好,且该纠纷曾经镇居委会进行调解过,了解该情况后,法庭干警先是向钟某对利息问题进行法律释明,然后将该案件委派摆金镇居委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委派过程中,法庭干警从法律规定和情理就该案调解方向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指导。
最终,在人民调解员努力下,双方就还款的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同意到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一笔跨度17年之久的民间借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